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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2691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测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9-25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个别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调查处理有关情况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18]21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个别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调查处理有关情况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近期,生态环境部对我省个别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雾炮车水雾喷淋等人为干扰的问题进行了函告,这些行为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的正常进行,我厅要求有关省辖市政府进行调查处理。在我厅组织事实调查、情况核实后,有关地方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追责。为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警示教育全省,在全社会形成促进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的良好氛围,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开封市妇幼保健院站点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站点西南方为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部施工大楼,2017年6月,河南省祁湾建筑公司启动项目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外部装修,窗户未安装。按照开封市关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施工方在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部施工大楼楼体安装了环绕喷淋和高空喷淋降尘系统。2018年7月5日,顺河回族区扬尘管控办公室在例行巡查督导中发现,开封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在施工过程中,喷淋设施损坏,为此顺河区控尘办对该施工方下达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隐患整改通知书。7月10日施工方整改完毕,并开始施工。7月12日生态环境部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点拍照时,发现存在着固定喷淋设施正在喷淋作业。

(二)洛阳市豫西宾馆站点

7月16日,按照洛阳市城市清洁行动的安排,老城区西北隅办事处义勇街社区组织人员对豫西宾馆楼顶进行清洁。社区工作人员宋亚丽因不了解国控监测站点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对国控监测点采样设备楼下平台限制区域外的部分区域进行清扫保洁,虽然未进入到空气站点围栏区域内,但违反了国控监测站点有关管理规定。

(三)安阳市棉研所站点

2018年7月16日下午15时到16时,运维公司对棉研所监测点进行数据维护,该站点为背景点。15时40分,当天刚到岗的、文昌大道施工工地租用的雾炮车,司机时书臣驾驶雾炮车在路上行驶,到棉研所附近因要上洗手间,将车辆停放在空气质量监测楼前几分钟,未关闭雾炮,所产生水雾进入监测点20米范围,违反了相关规定。棉研所专责小组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打电话通知,司机立刻驾驶车辆驶离现场。

(四)鹤壁市迎宾馆、交警支队、监测站站点

迎宾馆和交警支队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附近灯塔为高杆智能路灯,在淇滨区共有5套,由淇滨区住建局安装,属于鹤壁市亮化工程的一小部分,其灯头顶部配有特制高压雾化喷头,通过声能转换成微米级水雾,虽然可以喷雾,但属于点源喷射,瞬间实现微米级雾华,在空气中随即汽化,且距离监测设备最近的距离尚有70米,不能改变监测设备的局部环境。

8月8日上午,山城区环卫处车辆按规定开展洒水喷雾作业时,对环保局大院进行彻底除尘洗扫,并进行绿植浇灌,期间驾驶员郑艳君由于手机没电,返回家中取充电器,将车辆停放在监测站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所在楼体前而未关闭喷雾系统,致使所产生水雾进入监测站点附近,违反了相关规定,后取回充电器立刻驾驶车辆驶离现场。

(五)三门峡市市政府站点

三门峡市市政府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位于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楼顶,楼顶设置有国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员发现旗杆倾斜,遂雇佣社会维修人员对旗杆进行更换。虽然进站点楼道及进站点爬梯均设置有警示标志,人大办公室相关人员曾交待施工人员开始施工前要向运维单位报告,方可进入现场维修施工,但是维修人员环境意识淡薄,没有重视,未经报告擅自进入进行维修施工被监控拍摄到,导致疑似人为干扰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的行为发生。

二、整改情况

(一)开封市妇幼保健院站点

开封市在第一时间责令工地停工并拆除设施。目前,工地已停工,喷淋设施部分已拆除。为了防止环境空气监测点受到人为干扰,开封市委书记侯红、市长高建军分别在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要求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决不能人为造假。8月9日,开封市在第十次环境攻坚大会上,副市长牛春堡组织各县区主要领导、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领导及相关局委集中观看了“新闻1+1”对山西临汾国控站点数据造假的视频,并要求加强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站点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

(二)洛阳市豫西宾馆站点

洛阳市委、市政府责成老城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由老城区政府对当事人宋亚丽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防范责任,确保监测数据质量。

(三)安阳市棉研所站点

7月19日全市环境攻坚指挥部例会上,安阳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红兵代表安阳县委、县政府就此事做出了深刻检讨。同时,安阳县责令白璧镇棉研所监测点示范区专责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社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给予白璧镇棉研所监测点示范区专责小组现场组组长、白璧镇政府主任科员魏瑞霞(正科级)警告政务处分,白璧镇棉研所监测点示范区专责小组巡查组组长、张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士东党内警告处分,白璧镇棉研所监测点示范区雾炮车驾驶员时书臣予以辞退。

(四)鹤壁市迎宾馆、交警支队、监测站站点

针对鹤壁市迎宾馆、交警支队站点出现的情况,淇滨区第一时间将迎宾馆和交警支队2个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周边5套高杆智能路灯拆除到位。针对监测站站点出现的情况,山城区区委区城府向鹤壁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讨;山城区政府责令环卫处处长郭建华作出深刻检讨,给予山城区环卫处生产科山城所山城路段负责人韩富国行政警告处分、山城区山城办事处安全环保主任郭华记过处分,对喷雾车驾驶员郑艳君予以辞退。

(五)三门峡市市政府站点

责令三门峡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监测管理主管工作的副局长、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做出深刻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此次事件中雇佣的进入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的社会维修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所有环境空气监测站点设立1.8米的隔离栏杆或在通向监测平台的必经之处设置带锁的门禁。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肃对待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管理工作,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保驾护航。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及我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数据质量,深刻领悟环境监测数据真实的重要性,并按照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出台各地方案,建立防范监测数据造假长效机制,健全责任体系。

二是切实提升法律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并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文件,深刻体会党纪国法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惩治的严厉性,通过法律手段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可造假的震慑氛围,依法依纪保障监测数据质量。

三是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各地要全面持续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环境排查行动,特别是对重点污染源和影响环境监测质量的因素要排查一起、整改一起,坚决杜绝任何意图干扰环境监测数据、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同时,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基础保障工作,确保监测站点的稳定、正常运行,真实、客观反映环境质量。

四是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各地要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通过结构调整优化、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柴油货车治理、城乡扬尘全面清洁等手段,全面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9月21日

 

抄送: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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