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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2637 分类: 环境管理政务信息\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9-20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
文  号: 豫环文[2018]23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8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我省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省委省政府把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当前重大民生工程加以推动。为把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机关各处室(单位)、各级环保部门尤其是领导班子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研究,深刻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髓和要义,认清当前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面临的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认真抓好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放管服”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革命,必须摒弃一切旧的思维,打破单位利益和权力的桎梏,进行自我革命。各级环保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凡是不利于人民的清规戒律都应该破除。一是要贯彻落实2013年以来我省环保系统取消下放或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取消下放或调整到位,坚决杜绝明放暗不放问题的发生;二是牢固树立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能为的思想,清理一切有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土政策”、“土规定”;三是要树立改革的思想,对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实际管理行为但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职责,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可提出调整理由和修法建议。

三、进一步抓好当前工作。当前,我省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梳理规范工作已基本完成,“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正在最后攻坚。但也存在事项梳理不全面,“四减一优”的力度不够大,网上推送比较慢、运行不稳定的问题。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完善通用目标,做到应上尽上,不能有漏项,各市县环保新梳理的通用目录于9月30日前报省厅人事处;二是要加大“四减一优”(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优流程)力度,机关各有关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对标浙江标准,该减的要坚决减掉,该压的要坚决压缩,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新优化的工作流程于9月30日前报省厅人事处。三是对已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跟踪问效。主要领导要亲自深入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进行现场体验,测试是否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改进,确保实际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梳理优化工作流程,经得起各级检验和工作实践的考验。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单位)要指导市县环保部门按照“N±X”要求,形成各自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对市县环保部门的联通情况进行反复测试,确保运行稳定。各市县环保部门要加强领导,高位谋划,夯实责任,继续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确保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联 系 人:王东照

联系电话:66309072

2018年9月20日 

主办:人事处                             督办:人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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