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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2319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自然生态保护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8-25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青海-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对河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  号: 豫环函[2018]19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青海-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对河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编制的《青海-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对河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影响专题报告》(以下简称《专题报告》)、征求意见的函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青海-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属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该工程河南西段起点位于西峡县西坪镇常家沟脑,止于方城县与舞钢市交界的屈庄南,线路长度261.5km。拟建工程于内乡县穿越河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6.72km,穿越东西坐标分别为N33°06′44.5″,E111°48′03″和N33°06′10″、E111°44′01″。在自然保护区内永久占地面积0.24公顷、临时工程占地面积1.41公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青海-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对河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影响专题报告审查意见有关建议的函》(豫国土资函〔2018〕319号)同意该专题报告内容及专家评审意见。

根据《专题报告》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该工程在充分落实专题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对自然保护区内的恐龙蛋化石群地质遗迹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具体措施有:

一、地质遗迹保护措施。由南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组,在工程沿线地质遗迹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施工开挖过程中的具体现场监督和监控的方法、措施;做好施工期地质遗迹保护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性保护探槽工程,施工前对工程勘察工作实施现场监督、监控,施工过程中分区开展重点监控和一般监控,一旦发现恐龙蛋及其他化石,应及时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及时开展恐龙蛋化石抢救性发掘与保护工作;在该自然保护区回车-袁店实验区内施工线路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活动不得超出本专题报告建议最大施工范围。对该自然保护区靳河-四山缓冲区及其周边实施严格监控,禁止任何施工活动进入该缓冲区。

二、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拟建工程杆塔基础、施工道路、场地平整、杆塔组建及放线等工程施工过程中,要规范、科学施工,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挖掘土方及时采取防尘网进行压盖,降低施工粉尘、噪声及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营地、堆料场等要设在保护区外,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箱,分类回收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到垃圾集中处理,不得在保护区内设置取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工程临时占地应于6个月内完成生态修复、恢复植被,使之与原来的地貌植被相协调。

三、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在输电线路进出河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端的道路附近,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提示牌和安全警示牌,环境保护牌以介绍输电线路及其穿越的自然保护区概况和相关环境保护须知为内容,安全警示牌以告知特高压输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磁辐射、噪声及触电危险等常识及安全须知等为内容。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题报告》要求,加强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阶段的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足额落实环保资金,落实各项地质遗迹保护措施;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加强该项目建设运营期的监管,将项目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2018年8月21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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