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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2318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自然生态保护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8-24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至西峡高速公路双龙至西峡段和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西峡至淅川段穿越河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  号: 豫环函[2018]19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至西峡高速公路双龙至西峡段和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西峡至淅川段穿越河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

河南省尧栾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编制的《郑州至西峡高速公路双龙至西峡段和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西峡至淅川段穿越河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影响专题报告》(以下简称《专题报告》)、申请审查的请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该项目是经省政府批准的《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豫政〔2016〕86号)中十二条南北纵线质疑,我省“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建设项目。本工程在河南南阳恐龙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穿越核桃树—丁河实验区,穿越长度为6.34公里,郑州至西峡高速公路双龙至西峡段工程自西峡县的岳营村东北进入保护区,起点坐标为:(N33°21′49″,E111°27′15″),在沪陕高速公路交叉点与淅川高速公路西峡至渑池段工程对接(N33°20′21″,E111°25′13″),顺接向南延伸至该自然保护区在西峡盆地的南部边界,坐标为:(N33°19′18″,E111°25′06″)。距离最近的缓冲区边界213.5米,距最近核心区边界1253.5米。省国土厅《关于郑州至西峡高速公路双龙至西峡段和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西峡至淅川段穿越河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影响专题报告审查意见的复函》(豫国土资函〔2018〕217号)同意该专题报告内容及专家评审意见。

根据《专题报告》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该工程在充分落实专题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对自然保护区内的恐龙蛋化石群地质遗迹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具体措施有:

一、地质遗迹保护措施。由南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组,在工程沿线地质遗迹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施工开挖过程中的具体现场监督和监控的方法、措施;做好施工期地质遗迹保护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性保护探槽工程,施工前对工程勘察工作实施现场监督、监控,施工过程中分区开展重点监控和一般监控,一旦发现恐龙蛋及其他化石,应及时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及时开展恐龙蛋化石抢救性发掘与保护工作;在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施工线路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活动不得超出本专题报告建议最大施工范围。对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及其周边实施严格监控,禁止任何施工活动进入该缓冲区。

二、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规范、科学施工,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挖掘土方及时采取防尘网进行压盖,降低施工粉尘、噪声及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营地、堆料场等要设在保护区外,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箱,分类回收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到垃圾集中处理,工程施工中由于基础开挖等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要运往保护区以外的弃土场,不在保护区内堆存;施工结束后,要尽快退出临时占地,对施工场地及时进行地貌植被的恢复,使之与原来的地貌植被相协调。

三、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在西峡北高速公路入口处及高速公路穿越区段沿线双向设置宣传牌,分别以图文形式介绍河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西峡伏牛山国家地质公园;西峡北互通立交、西峡枢纽互通立交的适当位置设置西峡恐龙及恐龙蛋化石群为主题的宣传雕塑。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题报告》要求,加强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阶段的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足额落实环保资金,落实各项地质遗迹保护措施;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加强该项目建设运营期的监管,将项目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2018年8月21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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