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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2307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察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8-24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文[2018]21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是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务实举措,是展示环境监察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是解决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豫环文〔2018〕123号)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通过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业务培训、严厉打击违法和强化宣传报道等方式方法,扎实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省厅的日常调度情况看,部分市县仍然存在重视不够、氛围不浓、办案较少和落实不力等情况。为全面落实大练兵活动各项任务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省厅成立了以王仲田厅长担任组长,分管政法、监察的副厅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厅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练兵活动各项日常工作,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把大练兵活动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建立了由环境监察机构牵头,政法、人事、宣教、监控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地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协调、信息调度等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其中,焦作市提出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将群众对举报案件办理的满意情况作为检验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标准;开封市以地区或部门之间的交叉检查、交流学习和专业研讨为重点,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达到实战练兵的目的。

(二)细化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2018年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豫环文〔2018〕123号),对大练兵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评选方式和时间安排,细化了厅内各处室(单位)和各地环保部门的任务。在生态环境部方案的基础上,增设省级20个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50个表现突出个人,并将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环境投诉案件查办等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纳入大练兵活动中予以强力推进。各地均制定了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指导本地活动深入开展。其中,安阳市专门召开动员部署和工作推进会议,传达活动精神,学习讨论大练兵活动要求、开展方式及内容,细化实施步骤。

(三)强化业务指导,提升执法水平。为保障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需要,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编制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便于执法人员随时学习查阅。同时,对2015年以来新修订的环保法、大气法、水法、环评法以及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常用法律法规条款、责任、罚则等逐一梳理,共汇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55项,经律师审核后下发全省,组织全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系统性学习。其中,郑州市和新乡市环保局采取封闭的方法,对辖区内的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安阳、鹤壁、焦作等市组织现场执法技能培训,平顶山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四)聚焦重点工作,务求办案实效。在大练兵活动中,坚持以落实《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为统领,突出“全员、全员、全过程”练兵特点,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工作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截至7月31日,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5551起,已下达处罚决定5289起,罚款金额22468.84万元。按照《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6起(罚款金额747.0279万元)、查封扣押案件467起、限产停产案件102起、行政拘留案件537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3起。其中,三门峡市和鹤壁市开展零点行动,锤炼实战本领。

(五)强化案卷评查,提升业务素质。采取“专题培训+交叉互评”的方式,举办了2018年上半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案例分析及案卷交叉评审会。一是分析存在问题。印发了《2017年大练兵参评案卷存在的共性问题》、《2017年河南省执法大练兵简析》和《河南省2017年自评各地案卷存在问题》,分析2017年大练兵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参评案卷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二是进行专题培训。聘请律师向参会人员专题讲解了《环境行政执法中的证据》,重点阐述了在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运用,增强了执法人员对证据链证据力和证据证明力的认识,同时对《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典型案卷汇编》的典型案例进行详细解读。三是开展交叉评审。从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程序的规范性出发,对全省各市、县报送的180份案卷进行交叉评审,并对《2017年大练兵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进一步细化,重点审查违法案卷中文书制作是否标准、调查取证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后督查是否及时等。经审查,共查找各类共性问题42个。

(六)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已建立的河南环境监察微信群信息传播快速的优势,安排专人收集全国各地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信息、环境执法经验宣传报道、执法业务知识资料、环保时政新闻等,随时发布在微信群中,并要求各地组织学习,开阔执法人员眼界,为各地创新大练兵和执法方式提供参考。5月份以来,全省在各级媒体、网络平台发布大练兵活动信息244篇,其中省级以上网络、媒体刊登11篇,编发大练兵简报22期。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地方没有充分认识开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意义,未把大练兵活动放在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上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工作流于形式,发动不深入、氛围不浓厚,争先创优意识不强,任务棚架,工作推动不力。

(二)工作落实不力。巩义市和鹿邑县至今未向省厅报送大练兵工作方案,巩义市至今未按照省厅要求报送动员部署情况,还有部分市、县环保部门存在迟报等问题。

(三)办案数量较少。截至2018年7月31日,全省仍有郑州市管城区,开封市禹王台区、鼓楼区,焦作市马村区,兰考县,鹿邑县,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7县(市、区)按照《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法案件数为零,法律法规执行的效率、效果与现实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四)执法力量不足。环境现场执法未能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结合,且全省环境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借调、混岗情况严重,相对于全面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任务,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五)案卷质量不高。从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去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成绩简析以及省厅组织开展的案卷交叉评审看,我省的部分执法案卷存在事实表述不清、引用法规标准不适、使用格式不规范以及案卷内容和程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六)部门协调不畅。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环保系统内部相关部门参与不积极,特别是省厅“行政处罚与行政措施管理系统”与生态环境部“12369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录入系统”录入数据相差较大,且系统填报不完整情况突出。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厘清思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克服头绪多、任务重、存在畏难情绪的现象,抓重点、攻难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营造全员参与大练兵活动良好氛围。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地要以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为统领,以“多办案、强办案、办好案”为抓手,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查处违法案件数量达标,并及时将所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录入“12369”环保热线网站(www.12369.gov.cn)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

(三)加强舆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依法依规排污。同时,把环境案件查处的过程当成环保宣传教育的一个途径,着力解决问题、消除污染、宣传政策,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加强大练兵和环境执法工作宣传报道,宣传执法成效,树立良好形象。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大练兵活动的督促指导,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强督办和调度,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和流于形式的下级环保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环保目标考核中倒扣分值。

(五)及时报送信息。积极向《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有条件的地区应把大练兵与移动执法、环境监察稽查、环保督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创新练兵新模式,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工作简报。

 

2018年8月22日

主办:省环境监察总队                    督办:省环境监察总队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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