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2215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察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8-20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文[2018]20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环境攻坚办关于全面排查整治涉污企业的部署安排,2018年5月省环保厅印发了《河南省全面排查整治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环境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豫环文〔2018〕127号),对全省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通过各地全面排查整治和省厅集中突击督查,全省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做法

(一)认真部署。各地均把排查整治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列为全面治理“散乱污”企业的重要内容,作为近期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作,按照“全面排查到位、整治取缔到位、监管责任到位”的要求,加强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郑州、开封、焦作、漯河等市专门制定下发了《全面排查整治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环境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工作推进会,进行部署推进。济源市专门组织18个集聚区、镇(街道)“一长三员”和市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动员培训,还组织学习国家工信部《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注重做好废塑料行业的规范引导工作。

(二)深入排查。各地按照网格责任划分,充分发挥乡级政府和村级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集中组织监察队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全覆盖、不遗漏、无死角。平顶山市出动执法人员976人次,执法车辆272台次;商丘出动专项执法检查人员600多人次;新乡市出动监察人员354人次,检查企业118家次;郑州航空港区利用15天时间,出动环境监察车辆5台,人员80余人次,联合辖区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底数,进行登记造册。经过各地全面排查,全省共排查出塑料颗粒生产企业351家,其中274家存在问题,77家不需整治;涉再生纸造纸企业70家,其中17家存在问题,51家不需整治。

(三)严格整治。各地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对无环保手续的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依法关停淘汰,对有环保手续,但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废塑料产生和处置不否符合环保要求的,进行规范治理,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全省274家存在问题的塑料颗粒生产企业中,80家需要规范治理,194家需要关闭淘汰,17家存在问题的涉再生纸造纸企业中,14家需要规范治理,3家需要关闭淘汰。经过分类治理,安阳、鹤壁、濮阳、三门峡、郑州航空港区等市(区)按时完成了整治取缔任务。未完成任务的一些市县也积极采取措施,郑州市对整治不合格、整治效果差的企业,下达《提标治理通知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再次整治;焦作市对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由市环保局直接查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对问题集中的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济源市由环境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督办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对关闭取缔企业采取停电措施,督促取缔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监管机制不完善。从调度情况看,此次专项行动共排查存在问题的塑料颗粒生产企业274家,涉再生纸造纸企业17家,均属于“散乱污”企业,数量比较多,有的是去年未整治取缔到位死灰复燃的,有的是新出现的,有的是在12369举报名单中未查处到位的;从8月上旬省厅集中突击督查情况看,许昌、周口、南阳、平顶山、三门峡等市仍存在违法生产的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反映出有的市县存在监管机制不完善、整治取缔不到位、责任追究不严格的问题。

(二)整治取缔进展慢。从调度汇总情况看,部分市县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整治工作进展迟缓,在6月份各地自查整治阶段,有14个省辖市的106家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13家涉再生纸造纸企业未整治取缔到位,截至7月31日,仍有郑州、开封、洛阳、平项山、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信阳、周口、济源等市的30家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5家涉再生纸造纸企业未整治取缔到位。特别是省厅集中突击督查发现,许昌市鄢陵县马栏镇崔马村存在塑料颗粒生产企业群,大量塑料颗粒生产企业未取缔到位,有的甚至仍在违法生产。

(三)信息报送不认真。有的地市未按时上报材料;有的上报材料未经过领导把关和盖章,材料简单粗糙;有的只上报了问题清单,未按要求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有的上报整治取缔进展情况不明确、不准确,还有的报告问题企业整治取缔进展情况与省厅集中突击督查发现问题情况差距较大。

三、下步要求

各地要按照豫环文〔2018〕127号文件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完成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排查整治任务。

(一)全面整治取缔到位。各地要把未整治取缔到位和省环保厅督查新发现的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进行梳理分析,查清问题原因,进一步研究对策措施,明确责任时限,确保全部整治取缔到位。有整治任务的11个市于8月31日前将整治结果专题报省厅。

(二)健全日常监管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涉污企业属地网格监管责任机制、部门审批督查检查责任机制和有奖举报机制等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制定责任清单和奖惩措施,防止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等“散乱污”企业反弹。

(三)进行行业规范引导。各地要坚持“疏堵结合”,针对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行业利润高、建设成本低、市场需求大、企业易反弹的实际,在大力整治的同时,进行行业企业整体规划和规范引导,建立良性的行业秩序和市场秩序。

 

附件 河南省塑料颗粒生产和涉再生纸造纸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调度汇总表.pdf 

2018年8月17日

主办:省环境监察总队                     督办:省环境监察总队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印发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