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2636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察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8-19
名  称: 环境执法大练兵简报第二十六期
文  号: 有 效 性: 生效

环境执法大练兵简报第二十六期

鲁山县环境保护局查处首例涉嫌伪造监测数据案件

自“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鲁山县环境保护局把大练兵活动融入到日常执法中,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7月份查处一起涉嫌伪造监测数据案件。

2018年7月9日,鲁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鲁山县宏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备空压机皮带轮损坏,空压机停运,自动监控设备分析仪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数据与传输设备的数据不一致,拔掉采样连接线后,数据仍然显示上传,涉嫌伪造监测数据。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并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的环保负责人马劳在发现环保监测设备(空压机皮带轮损坏)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不及时维修,也没有向环保部门及运维公司报告,致使分析仪与数据传输设备的数据不一致。2018年7月10日,鲁山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鲁山县公安局。7月11日,当事人马劳被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除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第(三)项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逃避监管情节一般的,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听证告知阶段。该企业也将面临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报: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省环境保护厅

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