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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环函〔2018〕169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省政协十二届第一次会议121046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8-07-15 16:20打印页面

赵晓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我省2018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收悉,结合省农业厅、水利厅协办意见及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带领全省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为抓手,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新成效,呈现出持续向好的态势。大气质量方面,主要指标实现“双下降”,截至4月25日,全省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44微克/立方米、83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7%、8.8%;优良天数54天(未扣除沙尘天气影响),同比持平。水环境方面,1至3月份,国家考核河南的94个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0个,达到国家53.2%的考核要求;劣Ⅴ类水质断面8个,占8.5%,好于国家低于15.9%的考核要求;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取水水质及河南境内总干渠水质均持续保持稳定达标。土壤环境方面,全省土壤环境总体安全,主要农业区土地总体环境质量良好。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上任伊始,就深入京津冀传输通道城市安阳调研指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陈润儿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要内容,2月初到环保厅专题调研并先后主持召开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总结部署会议,4月11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把“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10天以上”、“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纳入2018年河南省十二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中。原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许甘露,省政府副省长舒庆、刘伟等省领导先后到省环保厅调研,多次专门听取汇报,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召开攻坚推进会议,安排部署阶段任务。省环保厅切实履行省环境攻坚办综合协调职能,出方案、分目标、定标准、细指导、督落实。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全省18个省辖市中,有15个省辖市和65个县(市、区)的主要负责同志到环保部门实地调研。全省上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为全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强化污染防治攻坚。省政府年初制定印发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1+6+10”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污染治理任务,逐项明确治理内容、标准、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切实加强督办落实。截至目前,全省纳入今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443个(包括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超低排放改造试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燃煤设施拆改5大类)中,完成135个,开工784个,开工和完成率63.7%;列入全省流域重点工程项目228个,已建成26个,占比11.4%;在建108个,占比47.3%;县级城市初步排查的115个黑臭水体中,已完成和正在整治的有63个,占比54.8%。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80.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65.5%。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27个,开工建设17个,占比63.0%。入河排污口排查出548个,完成和正在整治的104个,占比19.0%。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已采集土壤样品20813个,制备样品12887个,分析测试样品1295个;大气、水、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役齐头并进、效果逐步显现。

同时,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最新指示精神,依据生态环境部加严目标打算,省环保厅认真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送审稿)》,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在省政府领导亲自主持下完成修改,将按照程序提请省委常委会审议。《行动计划》开创性的提出了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重点打好十大标志性战役,如将柴油货车治理战役拓展延伸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率先对公共服务单位老旧车进行全面整治、增强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的分担力等,还有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攻坚战役以及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等,既是创新之举,也是标本兼治之策。

(三)狠抓环保督察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省环保厅联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厅文〔2016〕84号),在2017年对郑州(含巩义)、安阳(含滑县)、濮阳3个省辖市开展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的基础上,2018年1月15日至18日,分别向被督察市、县反馈督察情况,交办环境举报案件294件。为落实李干杰部长提出的实现地级市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的要求,省环保厅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启动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请示》,拟于今年年底前分别对其余15个省辖市分别启动省委省政府第二批、第三批环境保护督察。

(四)严格执法督查问责。严格落实《环保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今年以来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788起,罚款金额8686.12万元,办理行政拘留案件225起231人(其中环保部门移交204起210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2起46人(其中环保部门移交29起41人)。加强暗访督查和执纪问责。在抓好强化督查的基础上,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不扰官、不扰民,随机抽查、调研暗访的方式,查找问题症结,注重交办整改、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目前,已对20个市县和1个省直厅局进行了专项督办,对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的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进行了部分限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新乡市对春节、清明节两次暗访交办问题整改不力的原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并对主管副县长予以免职处理;认真调查央视财经频道曝光的内黄陶瓷产业园区污染问题,协助省监察委厘清责任、依纪追责。今年以来,全省共依纪追责735人(次),其中处级25人,着力压实环保责任,持续传导攻坚压力。

二、下步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予以采纳。正如您所说,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污染管控精细化水平,突出抓好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实现全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一)大气方面

一是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构建以集中供热和“双替代”为主、清洁型煤为辅的清洁取暖体系,全省新增供热能力5300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内工业燃煤设施拆改,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京津冀传输通道城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3.2%。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以上,促进我省能源消费结构日趋合理。

二是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区内冶金、建材企业搬迁,对能耗高、排放大的钢铁、水泥等企业实施重组、转型或关停,引导神火铝业、淅川铝业2家电解铝企业实施转型升级,在郑州市率先开展中心城区煤电机组“清零”试点,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三是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路货运和多式联运,加快整合郑州、安阳等区域内钢铁、煤炭企业所辖的铁路资源,提高铁路资源利用效率。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为重点,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全面完成省内国VI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和车用尿素推广,加快老旧车淘汰,各省辖市在主要道口建成包括10套以上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的尾气遥感监测网络,强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油品抽检和尾气执法监管,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V(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不低于70%,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2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1.5万个以上,大幅度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四是大力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试点开展钢铁、水泥、焦化、炭素、电解铝、平板玻璃6个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深入开展制药、农药、煤化工、橡胶企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60家规模以上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不断完善工业污染物在线监控体系,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建设50家绿色示范工厂,加快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步伐。

五是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组建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完善城市清洁行动等具体工作标准,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巩固扬尘污染防治成效。

六是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管控。结合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实际,细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细化应急减排清单中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的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措施,以及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施工工地的停工措施,指导企业、工地科学施工、生产、运输,科学开展采暖季错峰生产,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

七是强化重点区域污染管控。严格落实《河南省城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指导方案》,进一步提升全省7天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精准度,完成重点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每个省辖市至少建成1个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建立重点区域责任承包制度,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巡查,大幅减少污染指数“高值”区域。

八是加强宣传引导实施全民共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和省内主要媒体及新媒体的沟通,注重对新政策、新举措、推进力度、工作成效等加强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主动向公众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实施期限,满足公众知情权。积极宣传我省采取的主要措施,主动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进展、督查问题等事项。督促企业定期公开环境治理和污染排放信息,依法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奖励及处理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设立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基金,引导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凝聚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社会合力。

(二)碧水方面

一是编制《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开展大气、水、土壤等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是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依托,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努力实现全流域全防全控。

三是努力保障饮水安全。联合省南水北调办、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等部门,整治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和总干渠生活污染、防范南水北调中线水环境风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信息公开和风险防范、推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等。

四是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的相关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严格环境执法,加强水质监测,积极推动海河流域河长制实施。

五是加强环境监管。增加水环境监管人员数量,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充实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完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执法联动,依法严惩偷排漏排、超标排污、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确保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落到实处。

(三)土壤方面

一是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环保、农业等部门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建立省级土壤环境数据库和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数据传输网络,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国家对接,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提供强大信息支撑。

二是按照《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攻坚方案,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利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平台统筹气、水、土污染防治。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省环保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18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冯  风

联系电话:(0371)66309026

邮    编:450004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政府,洛阳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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