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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环函〔2018〕167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省政协十二届第一次会议12100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8-07-15 16:06打印页面

农工党河南省委: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着力提升我省绿色发展水平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建设美丽河南为目标,以推进绿色发展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强重点领域污染治理为重点,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力推动绿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二五”和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安全得到保障,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高,我省绿色发展水平得到了很高提升。

一、着力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

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规制度和政策导向。生态环境的保护必须依靠严格的法律制度,持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规制度和政策导向。一是《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7年11月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二审,并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二是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水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小组,倒排工期,加班加点,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国土厅、水利厅、住建厅、林业厅、农业厅、畜牧局等厅局和环保厅相关处室单位、各地市环保局意见。组织了由法律专家、水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地市环保部门人员和政法处、污防处骨干人员参加的研讨会,对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已初步形成了《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案(草案)》审议稿,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三是认真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前期调研起草准备工作。四是加快建设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省委深改组已将出台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建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列入2018年工作要点,省环保厅也在加快推进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设,认真开展调研,已起草完成了《河南省排污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河南省排污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级环保部门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五是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新法新规新标宣传教育。积极谋划环保法治百场讲座活动;做好《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新法新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七五”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关于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深化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强化压煤减污等治本措施落实。持续推进城市集中供暖、电代煤和气代煤“双替代”、燃煤散烧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的替代利用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2018年,全省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省“电代煤”、“气代煤”户数增加120万户;支持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无煤化”改造;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75%以下,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提升车用油品质量。全面贯彻环保部和京津冀关于建设遥感监测网络的要求,做好全省遥感监测设备及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县)三级联网。加强在用车监督抽测,加强机动车路检路查力度,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出租车等车辆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测,加强重型柴油车超标执法和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管控工作。逐步开展老旧车辆淘汰。提升油品质量,全面供应国Ⅵ标准汽油,强化油气回收治理,铲除黑加油站点,切断劣质油流通渠道。

关于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公众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消费,是实现资源节约进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键性、决定性措施。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风尚,加强全民生态文明教育,培养绿色文化自觉,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公众利益和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自觉性和自信心。完善法律制度,健全政策体系,构建行为激励与约束机制,高层次、系统化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提高门槛、增加过度消费成本。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政府部门在推动资源节约方面将发挥带头作用,建立健全体现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构建绿色服务政府,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

二、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持续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行动。一是编制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作战计划》,结合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研究编制《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深入开展,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二是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深化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完成水泥、玻璃、耐材、碳素行业的提标治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完成制药、农药、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全面完成火电、钢铁、焦化、水泥、有色等重点工业企业料场封闭改造。三是强化扬尘等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制定完善城市清洁行动精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推进城市清洁行动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将施工工地、城市拆迁建设工程、道路等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纳入作为城市清洁行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清扫标准、责任人和工作方法,定期组织考核评定,实施精细化保洁,不断提高清洁城市水平。对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施全过程监控,严格落实绿色施工要求。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采取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等措施减少道路积尘,对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提升城市垃圾、渣土等运输和处置管理水平,清运车辆要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实行密闭洁净运输。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全封闭储存。严禁秸秆焚烧、垃圾和枯草树叶露天焚烧、原煤散烧和露天烧烤,严禁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燃放,严格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四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地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与京津冀相同的应急响应标准,科学确定不同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完善应急减排管控清单。建立完善环保、气象部门空气质量联合会商机制,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机制。加强省市联动、区域协作,建立以郑州为中心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进与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

加强水生态保护。一是制定《河南省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明确指出要严格环境准入,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生态红线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单元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二是逐步恢复水生态。推动人工湿地建设,在有条件的支流入河(湖)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和河道,规划、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削减污染物,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探索研究沙颍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按国家要求做好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三是实行生态补偿制度。根据政府责任目标断面达标情况按月进行支偿和得补。四是加强督导问责。对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地方政府进行致函、约谈。

加大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力度。全省土壤总体质量评价等级为安全,但局部区域存在污染现象。近年来,我省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抓手,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加大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力度。一是注重规划引领。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13号),出台了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制定了 “1+6+10”土壤污染攻坚方案,2018年起正式打响了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了由省环保厅牵头、7个相关部门参加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印发了《河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目前已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并启动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三是加强污染源头管控。我省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准入,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印发了《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豫环文﹝2017﹞277号),进一步加强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环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排查,确定了我省疑似污染地块明单、污染地块名录,环保、国土、住建等部门协同监管。四是做好危险废物行政许可。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调度制度,对废煤焦油、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目前问题较为突出的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印发了《关于核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的通知》(豫环办﹝2017﹞87号)、《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豫环文﹝2017﹞313号),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加强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监管,组织开展打击洋垃圾行动,防范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五是实施修复工程。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指导济源市继续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试点项目:印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督促义马开展含铬污染物治理工作。六是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根据《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和省政府要求,选择洛阳、新乡、驻马店3市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工作,努力为我省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探索路径和示范。

三、着力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关于生态保护红线。今年年初,省环保厅已会同省发改委就《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省直部门征求意见,现在已经进入市县意见征求阶段。今年2月,16省(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分析会议后,省环保厅一方面及时向省发改委通报会议情况、向省政府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另一方面前往河北、湖北等地开展调研,学习兄弟省份先进经验;同时,在环保系统内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工作。3月份,省环保厅向主管省长汇报了红线工作进展,在济源市进行了征求意见工作的试点,并结合试点工作经验,起草了征求意见工作方案和征求意见操作规范,代拟了《关于征求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起草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征求意见工作推进会会议方案,开发了生态保护红线信息系统平台,召开了2018年度第二次厅际联席会议,为召开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意见征求工作推进会和在全省层面全面铺开意见征求做好了相关准备工作。

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保部要求年底前向其书面报告改革推进情况。省委深改组将《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纳入2018年重点改革事项。目前我厅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一是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础制度。尽管我省不是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但先后制定了《河南省土壤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调查取证指南》等一批规范性文件,指导成立了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建立了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为在全省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奠定了基础。二是已提请省政府成立由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协调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环保厅厅长为副组长,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等1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加快开展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赴山东、江苏、浙江等省进行了考察调研,完成了我省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四是组织召开了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会议,召集全省环保系统法制部门人员,及时传达贯彻中央两办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环保部贯彻落实视频会精神。五是积极指导损害赔偿案例,积极指导南阳市对“1.17西峡淇河水污染事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调查、鉴定评估等工作。

四、着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以来的实践证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是无比英明正确的,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举措是十分坚强有力的,我们生态文明建设的整理思路、一系列治理措施、一整套的制度机制是切实可行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践证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才能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齐抓共管,全民动手,才能确保环境治理工作坚强有力,必须坚持依法治污,才能确保环境治理有序有效顺利推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才能确保环境治理取得关键性突破,最终取得关键性成效。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开启新时代美丽河南建设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意义重大。2018年重点围绕优化三大结构、突出三项管控、完善四项制度、开展六项行动,持续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三大结构就是,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着力优化区城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突出三项管控就是,突出扬尘污染管控,推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突出重点区城管控,大幅减少污染指数“高值”区城;突出重点时段管控,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建立完善四项制度就是,在深入推进生态补偿制度、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制度、“一市一策”精细化管控制度、环境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开展六项行动就是,开展工业企业特别排放限值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清洁城市专项行动、打击“黑加油站”和劣质油油品专项行动、散煤治理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专项行动、黑臭水体全面清除专项行动。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统计和监测的人员、设备、科研、信息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为提升环境监测服务质量和能力水平,“十三五”以来,省环保厅先后编制了《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豫政办〔2016〕156号)、《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实施计划(2017-2020年)》(豫环文〔2017〕220号),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方案对包涵强化机构队伍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建设全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平台,强化环境监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责任分工,目前,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各项工作正按照计划要求逐步实施。人员情况方面。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监测人员队伍建设,每年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和开展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定期举办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统计等各类环境监测培训会议,不断提升全省环境监测系统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环境监测人员素质水平。目前,全省共有一级站(省环境监测中心)1个、二级站(省辖市环境监测站)18个、三级站125个(其中,县级市站20个,县站88个、市辖区站17个)。共有环境监测人员编制4340人,实际在职5644人,其中一级站正式编制78人,实有97人;二级站人员编制1187人,实际在职1372人;三级站人员编制3075人,实际在职4175人。全省1个一级站、16个二级站、85个三级站通过了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一、二级站全部持有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125个三级站中,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的已有97个。监测能力方面。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用于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大幅增加,全省的环境监测能力得到很大提升,实验室条件、监测仪器装备水平明显改善,应急监测能力明显加强。郑州、开封、安阳、新乡、焦作等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均在200项以上,其他各省辖市环境监测站大部分拓展到150项左右,具备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河南省18个省辖市均配有大气和水质应急监测车;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南阳市环境监测站配备模块化功能移动监测平台,可快速监测水质20多项污染因子。全省已建成200个国、省、市控责任目标、环境质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751个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联网实时监控,实现全省四大流域河流断面质量;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通道城市,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监测科研方面。举办“中原经济区环境保护暨大气环境与气候学术会议”,积极探讨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特别是细颗粒物(PM2.5)大气污染的成因和防治对策。开展大气灰霾污染专项研究,该项目采用地面、激光雷达、卫星遥感监测等立体监测手段,运用污染物排放清单、PM2.5源解析、大气质量数据模型等不同方法从多个角度对河南省大气灰霾的成因、特征及影响进行系统而深入梳理,是国内首次在省级行政区域范围这一尺度上进行的灰霾系统研究,为有效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开展分析方法技术研究和标样定值分析,针对地表水109项疑难项目,完成四乙基铅、活性氯等项目的8个方法研究,及时完成了环保部相关标准溶液的定值分析。积极向省科技厅和环保部申报科技项目,积极参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牵头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信息发布方面。根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建立了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确定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事项,规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职责、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不断强化监测数据信息应用与信息公开依法,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一致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省环保厅已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公开例行监测信息,实时公开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每月公布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情况,及时发布全省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环境监测数据与信息产品,不断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加大资源环境基本国情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力度。一是突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宣传。策划组织“环境攻坚”、“绿色先锋”和“豫剑斩污”等系列新闻宣传,坚持做好新闻发布,加强环境热点舆论引导,创新“6·5”环境日宣传,探索开展“绿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第二届“河南最美环保人物”宣传推介活动,持续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环保摄影、书画大赛,推进环保宣传“六进”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二是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引导环保NGO健康发展,推进公众有序参与,加强自主宣传阵地建设和运用,积极创作环境文化产品。三是持续提升生态环保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深化面向社会各界的环境教育,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提升新媒体宣传水平,开展宣教工作督导。

衷心感谢农工党河南省委对我省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省环保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18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冯  风

联系电话:(0371)66309026

邮    编:450004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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