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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培训工作,我办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度省级培训计划》。现印发你们,请各地普查机构结合实际,按照《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豫政办明电〔2017〕161号)中分级培训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报送省级普查机构备案。省辖市须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区)制定培训计划,做好普查培训工作。
附件 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度省级培训计划.pdf
2018年5月23日
抄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