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0862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统计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4-12
名  称: 关于做好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通知
文  号: 豫污普办[2018]9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做好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荥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7〕1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及管理工作,推动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我省普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员选聘职责分工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的通知》(豫污普办〔2017〕6号)要求,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源普查的两员选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除畜禽养殖业以外其他农业源有关普查的两员(以下简称农业源两员)选聘工作,其余两员的选聘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各地农业、畜牧部门选聘的两员名单,应分别报送至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审核,并抄送当地普查办。省农业厅和省畜牧局审核确定后的两员名单,报省普查办统一印制证件。

二、确定两员初步人选

各地普查机构根据普查工作需要,采取公开招聘、推荐、自荐等方式确定两员的初步人选,应依据普查对象种类,优先考虑环保、农牧业机构人员,环保、农牧和统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事过相同或相近工作、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人员。各地应于2018年3月底前确定并上报除农业源两员以外其余两员的初步名单,填报格式详见附件。农业源两员初步名单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举办两员聘任培训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161号)关于分级培训的要求,各地普查机构组织对辖区内两员初步人选进行聘任培训。聘任培训可采取现场培训、网络课程或在线教学等方式,培训过程必须留存培训文件、影像、图片等记录。培训内容主要为普查基本知识,涉及《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污普〔2017〕9号)、《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污普〔2017〕10号)等。

四、组织两员聘任考试

聘任培训结束后,各地普查机构应对两员初步人选组织聘任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培训所涉及的普查基本知识,可参考省环保厅网站首页“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栏中“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础知识问答”(/ztzl/rdzt/hnsdecqgwrypc/H60060107index_1.htm)。考试试卷以纸质试卷为主,采用网络考试的,必须有网页考试记录,做好纸质试卷或网络考试记录下载打印件的存档备案工作。

五、开展两员聘任工作

普查员初步人选考试合格后,由当地普查机构或其聘用的第三方机构办理聘任或聘用手续;普查指导员初步人选考试合格后,只能由当地普查机构办理聘任手续。按照“谁聘任,谁管理”的原则,各地应加强辖区两员管理工作。当地普查机构应发文确认并公布两员名单,两员只能在被聘任的辖区内开展普查工作。

两员聘任或聘用合同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待遇,双方权利义务,工作纪律,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等内容,其中工作纪律要涵盖廉政、保密和安全等方面要求。

六、组织印制两员证件

请各地于4月15日前报送辖区两员名单(农业源两员名单位除外),填报两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两员个人1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普查员为红底照片,普查指导员为蓝底照片,像素不低于200dpi,照片格式为jpg,照片名称由“姓名+证件编号”组成)。省普查办将统一组织印制两员证件。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国污普〔2018〕2号)要求,荥阳市作为国家普查试点,应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两员的选聘工作。

(二)对两员进行清查、普查等业务培训由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可分类别、分行业进行。

(三)在两员证件有效期内,因故不再从事普查工作的两员证件,当地普查机构要及时收回。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李卓立   王洪珍

电    话:0371-66309598    66309596

电子邮箱:hnspcb@163.com

省农业厅  罗诗峰   付  迪 

电    话:0371-65917951

电子邮箱:hnnyewp@163.com

省畜牧局  常  杰   王彦华

电    话:0371-65778865   65778896

电子邮箱:704158928@qq.com   

 

附件 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基本信息汇总表.pdf 

2018年3月23日

 

抄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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