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处理情况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济源市鑫旺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环境问题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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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 |
国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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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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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1. 在所属类别后打钩; 2. 如属国省控企业应在录入系统时进行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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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
厅领导批示群众信访投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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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问题 |
一是该企业废水每天产生200立方左右,没有排放处、设备和措施,利用原忠卫煤矿未完全封闭的矿井,私设暗管渗井排水,直接污染地下水源,而地下水和居民饮用水直接相连;二是该企业建造在居民区的上风向,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气味难闻,生产期间和停产期间,周边环境空气明显两样;三是2018年2月16日春节期间擅自开炉生产;四是济源市鑫旺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属于小散乱污企业,群众多次反映和上访要求关闭拆除该企业,环保局曾多次介入调查,但一直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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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
部分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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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复举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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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情况 |
一、涉事企业基本情况 济源市鑫旺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位于克井镇交地村北,距离交地村约400米,租用交地村土地47亩,法定代表人杨领军。该公司高炉粉尘再资源化综合回收次氧化锌和渣铁项目2016年5月31日经济源市环保局以济环审〔2016〕06号批复,次氧化锌生产线于2016年10月建成,10月15日投入生产,渣铁磁选生产线未建设。该公司高炉粉尘再资源化综合回收次氧化锌和渣铁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有高炉除尘灰、含锌浸出渣及含锌废物、焦粒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回转窑烟化-火法冶炼工艺。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群众举报件反映内容调查情况 经查,济源市克井镇常年主风向是东风和西北风。东风是当地2月至11月的主风向,交地村位于该项目上风向,企业生产对其影响较小;西北风是当地11月至次年2月的主风向,交地村位于该项目下风向,企业生产对其影响较大。群众反映气味问题基本属实。 该公司高炉粉尘再生资源化综合回收次氧化锌和渣铁项目环评文件已通过济源市环保局审批,不属小散乱污企业范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是50米,距最近的居民区交地村400米;忠卫煤矿已于2009年闭矿,主、副井已封填,工业广场已平整。上述群众举报内容不属实。 济源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先后于2017年3月、4月、7月、2018年2月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对窑炉烟气超标排放、物料破碎筛分工序和回转窑未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设施、厂区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防治粉尘污染等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环罚决字〔2017〕53号)、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济环责改〔2017〕99号)和停产整治决定书(济环停决字〔2017〕16号);对济源市鑫旺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周边交地村和槐树庄村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共采集水样4组。检测结果显示,鑫旺资源自备井和克井镇交地村张新成家地下水锌浓度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Ⅰ类标准浓度限值,铅、砷、镉未检出。克井镇交地村自备井和槐树庄村二队张利军家地下水上述四项因子均未检出。济源市环保局于2018年2月、3月先后两次在厂界处取土壤样品进行重金属检测,目前正在检测中。 (二)群众现场反映内容调查情况 群众现场反映,他们不了解企业生产工艺,说不清厂区内的污染问题,但该公司存在废水通过围墙外排污口排放生产废水问题,并带领调查人员进行了现场查看。经查,该公司外墙每间隔2至3米设置有泄水孔,由于该公司地面冲洗水闸阀封闭不严,导致部分冲洗水沿生产区已封闭的泄水孔渗漏排出。群众反映基本属实。 三、发现问题 调查组查阅了济源市鑫旺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高炉粉尘再资源化综合回收次氧化锌和渣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济源市环保局批复文件,实地勘查了生产厂区,调查询问了环评单位蓝天科技有限公司。发现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该公司及相关单位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该公司现存物料约2000吨,其中高炉灰约600吨,含锌水渣约400吨,锌泥约700吨,返料约400吨,焦粒约200吨,含锌水渣和锌泥属于危险废物。该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已于2016年10月投入生产,已经涉嫌非法处置大量危险废物,各原料提供单位涉嫌非法转运危险废物,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是该项目涉嫌违规审批。该项目是涉重金属回收项目,于2016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但项目不在工业集聚区内,是否合规审批有待斟酌。项目环评报告中缺少重金属的风险评估专题,致使项目对厂区周围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不合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显示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但距厂区400米的交地村村民反复投诉举报该厂卫生防护距离不足,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此外,环评报告中公众参与章节涉及的公众参与表中涉及到的群众,调查组经电话联系,部分群众称不知情,公众参与涉嫌造假。 三是该项目存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违法生产问题。次氧化锌生产线于2016年10月建成投产,至今未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四是该项目存在环评批复和实际建设不符问题。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含重金属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均与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不符。 五是该项目存在雨污分流不到位,废水渗漏排放问题。该公司外墙每间隔2至3米设置有泄水孔,由于该公司地面冲洗水闸阀封闭不严,导致部分冲洗水沿生产区已封闭的泄水孔渗漏排出,该项目办公区外墙泄水孔仍未封闭。 四、建议 调查组已现场要求济源市鑫旺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高炉粉尘再资源化综合回收次氧化锌和渣铁项目立即停止生产,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恢复生产。 一是建议省厅环评处组织专家对济源市鑫旺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高炉粉尘再资源化综合回收次氧化锌和渣铁项目进行审查,查清是否存在违规审批和环评文件不实等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二是建议省厅固废中心组织对该公司及相关单位涉嫌非法处置、转运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彻查,依法依规办理。 三是对其他环境问题由省环境监察总队下达督办通知,责成济源市环保局依法依规对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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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情况 |
邀请举报群众共同对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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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 |
监察四处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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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签 |
处长审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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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副总队长审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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