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0551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控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02-24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  号: 豫环办[2018]2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按照《河南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办法》(豫环文〔2014〕43号)要求,省环保厅对2017年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按照数据传输有效率评分从高到低排序,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辖市有许昌、南阳、洛阳、三门峡、漯河、开封、驻马店、济源、郑州、焦作、商丘、周口、平顶山、鹤壁、新乡、信阳、安阳17市,考核结果为良好的省辖市为濮阳市;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直管县(市)有永城、滑县、汝州、长垣、固始、邓州、新蔡、巩义、鹿邑、兰考10县(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数据传输有效率评分表见附件。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工作,继续加强监控平台管理,督促企业及时进行自动监控数据审核,确保我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位居全国前列。

附件 2017年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评分表.pdf

 2018年2月23日

主办:省环境监控中心                    督办:省环境监控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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