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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3451 分类: 环境管理政务信息\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12-22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南阳市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  号: 豫环文[2017]34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南阳市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南阳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你市《关于上报<南阳市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请示》(宛环文〔2017〕19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阳市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丹江口水库水质要继续保持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除总氮外);丹江史家湾、淇河大桥、老灌河张家营、西峡水文站等断面要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其他各项目标要达到《南阳市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2013-2017年)》(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确定的各项要求。

三、2017年度共实施2类11个项目。其中,流域污染源治理项目2项: 淅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和淅川县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工程。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9项:峡河寨根段生态河道治理工程、二郎坪镇大庙河段生态河道治理工程、老灌河米坪段生态河道治理工程、西峡县蛇尾河双龙段生态河道治理工程、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西峡县鹳河生态园、西峡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西峡县八迭河产业集聚区段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和淅川县紫气河马蹬镇区段河道生态整治工程。

四、有关要求

(一)本年度《方案》资金量大、项目多,请你市严格按照批复及《方案》要求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二)请你市在《方案》实施工作中,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发挥环境效益。

(三)请你市进一步核实每个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详细信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对不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和建设内容,不得使用中央和省级资金。同时,请你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请你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逐个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大督导督办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所有项目按期完成。

(五)2017年是《总体方案》实施的最后一年。你市要对照《总体方案》、批复的年度方案以及《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要求,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0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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