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文件 > 其他文件 > 2017
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3032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12-11
名  称: 关于退回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函[2017]14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退回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该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需进一步论证,项目厂址的可行性结论目前无法判断。鉴于上述原因,我厅决定退回该《报告书》。

待你公司根据通过审查的规划环评内容,进一步论证分析项目选址可行性,并修改完善《报告书》后,可再次向我厅申报环评文件。

                            2017年12月6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抄送: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印发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