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豫人社函〔2017〕423号)精神,经研究,拟推荐滑县环保局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现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环保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附件:滑县环境保护局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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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0004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