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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2158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自然生态保护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10-10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公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对河南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  号: 豫环函[2017]27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公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对河南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

孟州市交通运输局:

你公司委托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公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对河南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以下简称《专题报告》)、申请审查的请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孟州黄河公路大桥位于河南省郑州、洛阳、焦作三市交界处,是国道G207线跨越黄河的咽喉工程。该项目自北向南穿越黄河,本项目穿越河南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520米(K10+580~K11+100),全部以黄河特大桥方式穿越,拟穿越场地位于巩义市,全部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黄河特大桥在黄河河道最窄处穿越,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保护区影响)。拟建黄河特大桥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南北边界交叉点坐标分别为N34°49'17.08",E112°51'8.42"和N34°49'3.81"、E112°51'21.08"。项目路线距离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最近距离为2670米,距离核心区最近距离为2965米。省林业厅《关于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公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对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豫林函〔2017〕70号)同意项目穿越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根据《专题报告》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项目在充分落实专题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可降低对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动植物资源的不利影响。具体措施有:

1. 对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措施。开工前树立爱护鸟类和湿地植被宣传牌,加大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培训,严格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破坏湿地动植物资源;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在保护区内的施工作业时间,大桥施工在10月至次年3月份应暂停高噪声设备施工,夜间禁止作业。

2. 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不在保护区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植被,严格控制大桥施工带的宽度,按照工程设计的施工宽度进行施工,不允许随意扩大,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生境的破坏;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剩余材料,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复植被;建立营运期应急事故处理方案,修建事故水池,防止由于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渣进入湿地水面,破坏湿地生态系统。

3. 水污染减缓措施。优化施工期安排,避开雨季施工。施工期禁止在保护区范围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设施。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在保护区外,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严禁排入自然保护区;加强施工机械的养护维修及对废油、漏油的收集;黄河特大桥钻孔泥浆循环利用,不排入水体。

4. 大气污染减缓措施。施工场地及时洒水保湿,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运输车辆配置防洒落装备,定时对施工道路洒水抑尘,对车辆进行冲洗,施工现场及场外道路泥土及时清理,减少二次扬尘;运营期对黄河大桥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路面、桥面平整,以利于车辆通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5. 噪声污染减缓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隔音设施,实行封闭作业,尽量避开鸟类的活动频繁时间和区域,减少对鸟类等其他动物的影响;运营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在进入保护区地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严禁有毒、有害和超载车辆通行。

6. 固体废物减缓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箱,分类回收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到垃圾集中处理,工程施工中由于基础开挖等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要运往保护区以外的弃土场,不在保护区内堆存。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题报告》要求,加强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监理,足额落实环保资金,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017年9月30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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