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文件 > 其他文件 > 2017
索 引 号: 005185040/2017-02102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统计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7-09-29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度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发布情况的报告
文  号: 豫环[2017]8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度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发布情况的报告

环境保护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我省18个省市均发布了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公告内容已在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备案(各省辖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统计情况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渠道。我省各省辖市均通过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或其他网站向社会发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所有信息均可在“公告”或“污染防治”专栏中查阅。其中,南阳市还在当地综合性报纸上刊登了公告内容,扩大了信息覆盖面。

二是信息发布形式。按照《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发布导则》要求,除南阳市外,其余省辖市均制作了独立的《2016年度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南阳市在2016年南阳市环境状况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中设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门章节,发布了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信息。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经统计,此次发布信息的18个省辖市2016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900.15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9282.80万吨(含往年10.61万吨),处置量为3073.33万吨(含往年1.12万吨),贮存量为555.74万吨,排放量为0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62.2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87.82万吨(含往年0.36万吨),处置量为53.41万吨(含往年0.37万吨),贮存量为27.22万吨(含往年5.43万吨),排放量为0;医疗废物产生量为5.28万吨,处置量为5.28万吨,处置率为100%;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76.96万吨,处置量为768.96万吨,处置率为98.97%。

三、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实践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并开始正式运行,2016年与郑州市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实现了对接。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构建覆盖全省、三级(省、市、县)应用、全程管理的“产生—转移—处置”信息化电子监管系统,为提高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效率,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进程提供保障。该系统的运行,不仅创新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模式,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网上审批,实现转移联单电子化,而且创新申报登记方式,推动产废单位按月申报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经营单位按日申报经营情况,形成申报数据联动审核、自动预警、综合分析机制,最终实现“说清底数、掌握形势、预测趋势、支撑决策”,进而有效防范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二)加强技术应用研究,降低环境风险。针对危险废物底数不清、去向不明的问题,在2015年开展铅锌冶炼行业和皮革行业产排系数研究的基础上,2016年又组织开展了燃煤电厂和甲醇生产企业危险废物产排系数研究。摸清了这两个行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和数量,并编制印发了《河南省燃煤电厂危险废物管理手册》和《甲醇生产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手册》,使企业管理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既能了解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类别及产排系数规律,也能掌握危险废物的管理方法步骤,实现环境监管从定性到定量转变,为全面管住、管好危险废物奠定了基础。我省的危险废物产排系数研究工作得到环保部的充分认可。

(三)规范转移审批程序,降低廉政风险和环境风险。针对我省环境容量有限、环境承载力不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的现状,从统一受理、首问负责、主协办理、分级负责、集体审批、限时办结、及时归档、阳光审批、终身负责10个方面认真执行《河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实施细则》,在审批中,本着“既依法审批,又热情服务”的原则,始终坚持把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关口,对申请进入我省不能实现资源化利用占用我省环境容量的原则不批,对利用价值小、资源化利用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一律不批,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废物移入我省利用处置带来的环境风险。对符合转移要求的企业,坚持做到“应批尽批、应办快办”,服务企业。2016年所有跨省转移行政审批和进口废物初审无投诉、无行政复议。服务意见全部为“满意”。

(四)加强考核督察,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始终把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作为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首要任务,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为抓手,由查企业向查企督政转变,进一步调动了地方环保部门属地管理的积极性、能动性。2016年对全省“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共抽查企业135家。依据检查结果,提请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逐一梳理,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予以整改落实。同时,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以及交办的投诉举报件开展后督察活动,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企业,责令当地环保部门采取立案调查、限期整改等手段,确保环境违法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四、存在问题

虽然我省各省辖市均发布了2016年度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固体废物管理基础工作仍需加强。不少省辖市对当地产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数量、种类、处置利用情况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处置利用情况等基本情况掌握不全面,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全面,公告中信息的完整性和权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量发布较少。个别省辖市仅在年度环境状况公报中设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专门章节,对外发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量过少,内容有待充实。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为更好地推动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工作,我厅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指导做好信息采集基础工作。固体废物信息采集基础工作是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质量的关键所在。针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量底数不清等问题,我厅将继续开展焦化行业和黄金冶炼行业的危险废物产排系数研究,制定监管指南。同时,将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使用和对接,为提高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效率、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进程提供保障。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工作。继续对省辖市的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告质量。

附件 河南省2016年度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统计表.pdf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9月27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印发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