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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回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材料的函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6-12-26 16:56打印页面

关于退回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材料的函

 

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现状环境影响环评报告》,你单位与《环境保护部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环发﹝2014﹞55号)附2《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要求存在部分不符合,建议按照现状环境影响环评报告第117页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鉴于以上问题,我厅决定退回你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材料。待解决上述问题后,可再次向我厅申报排污许可证材料。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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