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回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材料的函
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现状环境影响环评报告》,你单位与《环境保护部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环发﹝2014﹞55号)附件2《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要求存在部分不符合,建议按照现状环境影响环评报告第117页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鉴于以上问题,我厅决定退回你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材料。待解决上述问题后,可再次向我厅申报排污许可证材料。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