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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报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情况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2221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管理工作情况,遴选一批典型预案推荐至环保部交流推广,需各地抓紧调度报送本辖区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一)请各地推荐政府预案1个、环保部门预案1个、企事业单位预案1-2个,填报附件1,并分别报送相应的预案电子版。
(二)各地需要备案的企业数量、企业预案备案情况和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等情况,填报附件2。
(三)市、县(区)级政府预案印发及备案情况,填报附件3。
(四)市、县(区)级环境保护部门预案印发及备案情况,填报附件4。
(五)各地预案管理文件印发情况,填报附件5。
(六)调度的内容时间截至2016年9月30日。
二、工作要求。
(一)如实填报。各地要抓紧调度本辖区内预案管理工作情况,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汇总数据。
(二)梳理总结。各地要在调度、汇总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总结本地预案管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参考附件6)。
(三)及时报送。请各地于12月20日前,报送推荐的预案;12月25日前,报送其他相关表格及工作情况报告。电子文档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保厅应急办 丁照军
电 话:0371—66309223
传 真:0371—66309220
邮 箱:shbtyjb@163.com
2016年12月16日
主办: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 督办: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