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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回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材料的函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6-11-10 09:46打印页面

 

关于退回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材料的函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理的通知》(豫环文﹝2015124号)第六条第五款要求,你单位应提供排污权有偿使用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目前,你单位尚未提供该缴款通知书。

鉴于以上问题,我厅决定退回该项目的排污许可证材料。待你单位解决上述问题后,可再次向我厅申报排污许可证材料。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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