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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6-01114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宣传教育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6-10-16
名  称: 2016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稿
文  号: 有 效 性: 生效

2016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稿

新 闻 发 布 稿

省环保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陈新贵

(2016年10月13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经报请省政府新闻办批准,我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5项内容:

    一、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评价,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55.8%(153天),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增加13天);PM10平均浓度为121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8微克/立方米(下降6.2%);PM2.5平均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微克/立方米(下降13.2%)。

    全省10个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68.5%(188天),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增加1天);PM10平均浓度为111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4微克/立方米(上升14.4%);PM2.5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2微克/立方米(上升3.2%)。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5个)水质达标率为79.9%。其中,许昌、洛阳、周口、平顶山、南阳、三门峡、开封、安阳、信阳9个省辖市,巩义、汝州、滑县、固始4个省直管县(市)达标率在80%以上,驻马店、济源、焦作、濮阳、新乡5个省辖市,永城、兰考、鹿邑、长垣、新蔡、邓州6个直管县(市)达标率在60%以上,商丘、鹤壁、漯河、郑州4个市达标率在60%以下。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按照地表水饮用水源地28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23项因子进行评价,全省省辖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99.8%,全省省直管县(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第三季度全省城市河流水质排名

    排名在前10名的河流为(由好到差):鹤壁市淇河、洛阳市伊河、许昌市护城河、洛阳市洛河、洛阳市洛阳城中渠、漯河市沙河、漯河市公园湖、南阳市温凉河、焦作市龙源湖、郑州市熊耳河。排名在后10名的河流为(由好到差):商丘市运河、新乡市共产主义渠、商丘市包河、郑州市东风渠、开封市马家河、商丘市忠民河、南阳市梅溪河、新乡市民生渠、信阳市黑泥沟、信阳市新申河。(全部排名见表1)

    与第二季度相比,前10名河流变化情况。仍位于前10名的河流有7条:鹤壁市淇河、洛阳市伊河、洛阳市洛河、洛阳市洛阳城中渠、漯河市沙河、漯河市公园湖、焦作市龙源湖;退出前10名的河流有3条:焦作市大沙河、开封市汴西湖、洛阳市涧河;新进入前10名的河流有3条:许昌市护城河、南阳市温凉河、郑州市熊耳河。

    后10名河流变化情况。仍位于后10名的河流有5条:信阳市黑泥沟、新乡市民生渠、南阳市梅溪河、商丘市忠民河、开封市马家河;新进入后10名的河流有5条:信阳市新申河、郑州市东风渠、商丘市包河、新乡市共产主义渠、商丘市运河;退出后10名的河流有5条:驻马店市练江河、鹤壁市汤河、安阳市万金渠、开封市东护城河、郑州市熊耳河。

    (五)9月份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9月份,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法排名(综合指数由小到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顺序):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5名为:商丘、信阳、南阳、三门峡、周口,后5名为:洛阳、平顶山、郑州、新乡、安阳;10个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3名为:鹿邑、汝州、长垣,后3名为:邓州、新蔡、巩义。(全部排名见表2)

  二、第三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7月4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逐级压实责任,持续加严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大气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保持了环境与经济同步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重视程度空前,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大气污染治理的良好局面。一是坚持大事大抓。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推出“1+6+7”整体攻坚方案,谢伏瞻书记、陈润儿省长亲自动员部署,为全省打赢攻坚战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的动力。省人大制定了关于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省政协组织4.3万余名政协委员开展专项监督。各地党委、政府普遍建立了每周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等推进工作制度,持续释放坚决打赢环保攻坚战的强烈信号。二是狠抓协同攻坚。省攻坚战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次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工作会和8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总结经验战法,分析问题短板,持续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省直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协调配合,环保、公安部门分别抽调100名业务骨干,组成10个联合督察组,会同1000名学警,将全省划分为10个区域,实施不间断现场督察,检查涉气单位和场所6676个,发现环境污染问题1863起。省内主流媒体深入一线采编900余条新闻,曝光120条环境违法行为;河南省电视台连续推出18期系列评论,引起强烈反响,各大门户网站、网络大V纷纷转载,点击率高达上千万次。攻坚战以来,全省共投入监察、环保、公安、住建、交通、工信、商务等部门参战人员约150余万人次,督导检查排污单位和场所7685个,发现环境污染问题3257起,迅速形成大气污染治理强大合力。三是严格督察问责。攻坚战以来,各地党政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工作推进缓慢的7个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和60家企业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对50家环境违法违规企业单位和空气污染指数反弹的郑州、新乡、濮阳、许昌、巩义等5市进行公开约谈,严肃追责重点治理任务推进缓慢、监测指标不降反升,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的领导干部,共问责2062人,组织处理62人、党纪处分474人、政纪处分461人、诫勉谈话1065人。

    (二)措施精准有力,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坚持精准、精细、精确,全面摸排并梳理出七大类24个分项65.7万个污染源基础数据,以此为基础,紧抓重点源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不断强化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六控”措施,全面提高攻坚治理实效。一是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工地管控措施,对全省排查掌握的1.1万家项目工地进行综合整治,共排查出相关问题7312项,罚款657万元,记录企业不良信息164个,截至目前,通过完善治理措施继续施工建设的5392家,通过督导整改到位后开工的3337家,新建项目执行“六个到位”规范化施工建设的有2300家。通过对扬尘污染严格执法管理,使全省PM10浓度下降50%以上,既有效治理了大气污染,又规范促进了重点工程建设。二是突出燃煤污染防治。坚持把全面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作为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举措,通过采取奖补政策、服务支持、技术指导等方式,加快143台统调燃煤发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91台,主动停机正在实施改造37台。同时对全省143台353.4万千瓦地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制定了计划,坚持一厂一策,统筹兼顾企业污染治理和民生保障,确保落实到位不再反弹。三是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截止9月30日,全省103台水泥粉磨站全部完成无组织废气治理,完成率100%。349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已完成3452台,完成率98.9%;1785台非电行业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已完成1600台,完成率89.6%;1426台工业窑炉提标治理,已完成1346台,完成率94.4%;351台砖瓦窑炉提标治理,已完成330台,完成率94.0%;329家表面涂装、124家包装印刷、81家石化企业VOCS治理,分别完成224家、97家、72家,完成率分别为68.1%、78.2%、88.9%。四是加强劣质散煤管控。8月份,河南出台了“电代煤”、“气代煤”实施方案,工信、发改、工商、质监、环保、商务等部门联合行动,以全省现存的2358个散煤销售点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五是强化油气污染治理。公安、商务等部门联勤联动,对全省所有加油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加油站点1.86万个,查处“黑加油站点”1.1万家,查扣油品1499.7吨,拆除加油机7024台,罚款1325.83万元,治安拘留3935人。六是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截至9月底,共淘汰黄标车190845辆、完成率91.1%;老旧车424003辆,已超额完成任务。检查渣土车9.4万辆,运输企业1184个,查处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6.05万起,暂扣机动车驾驶证499人次,行政拘留15人。

    (三)指标持续改善,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重点污染指数持续改善,一举扭转了大气污染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截止10月10日,省辖市PM10平均浓度为120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9微克/立方米,下降7.0%;PM2.5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微克/立方米,下降13.3%;优良天数162天,同比增加15天。特别是7、8两月我省PM10、PM2.5平均浓度出现新标准实施以来历史最低值,其中7月我省PM10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68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9.1%、30.8%;8月PM10、PM2.5月均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5.1%、22.2%。

    三、第三季度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省政府要求,督促各部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加快推进2016年碧水工程工作进展,定期调度、定期分析、定期通报,确保完成《水十条》和《碧水工程》确定的年度任务。一是强力推动治污项目建设。我省今年碧水工程确定了113个重点治污项目,截至9月底,2016年要求完成的86个项目中,已建成41个,开工42个,开工和建成率96.5%;2017年要求完成的27个项目中,已开工11个。总体上,重点治污工程项目进展顺利。二是专项整治九大重点污染行业。开展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九个重点污染行业的调查工作,并根据排查结果制定九个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截至9月底,皮革、氮肥、有色金属、电镀等四个行业的专项治理方案初稿已完成,正在修改完善;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焦化等五个行业的专项治理方案正在编制当中。三是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8月份,对焦作、济源、安阳、鹤壁、濮阳、新乡6地市进行了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流域、重点河流、重点断面、重点污染源,特别是不达标断面进行重点现场督导,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认真排查污染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环境风险,确保水环境安全。四是筹备开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有效推动《碧水工程》实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河南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2017-2018年在全省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是力争提前2年完成国家确定的我省“十三五”水质目标任务,着力攻克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难点,2017年为安排部署、强力推进攻坚战各项治污任务和工程建设,水环境质量初步改善;2018年为全面完成攻坚战各项治污任务和工程,实现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结合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拟制定“1+4+9”方案,其中,“1”为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4”为4项制度保障,确保攻坚战顺利开展;“9”为9个攻坚方案,确定重点攻坚方向。计划今年年底前由省政府印发并开展动员工作。

    四、第三季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回头看活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督导工作”情况,以省环委会办公室名义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致函,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已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推动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截至第三季度末,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8个省辖市,2个省直管县中,除郑州市、焦作市、许昌市还有个别项目未开工建设外,其他市(县)单纯政府采购项目已经完成,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均在建设当中。

    五、第三季度全省环保系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今年第三季度,全省深化开展环保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和新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采取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移送司法等措施,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全覆盖、零容忍,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环保系统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68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459起,罚款18990.81万元。按照新法新规新标共查办环境违法案件1091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6起,查封扣押案件397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77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1起(38人),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起(25人),未批先建案件193起,其他案件332起,违法企业1068家。

    附件1 2016年上半年全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PM10浓度比较.pdf

    附表2 9月份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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