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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航站区建设项目先期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航站区建设项目先期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经研究,提出如下验收意见:
一、验收项目基本情况。所验项目内容包含郑州机场T2航站楼、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站前道路及附属设施。T2航站楼由主楼和四个指廊组成,建筑面积约48.6万平方米,地上四层(局部为夹层),地下一层;GTC总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其中换乘中心6.4万平方米、停车库21万平方米,地上两层、地下两层。本次验收不含T2航站楼、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餐饮部分。
二、经对所验项目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我厅认为,所验项目内容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所验项目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三、所验项目内容已建成并正常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废水防治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机场污水管网,然后进入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 固体废物防治设施。T2航站楼及GTC各楼层设置垃圾桶,运至机场垃圾中转站,在中转站内经收集、消毒、压缩后定期送郑州市第二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建设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措施。
四、你公司应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快现有污水站深度处理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实施中水回用;加快未列入本次所验内容的其他工程及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整体环保验收工作。
2016年8月30日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郑州市航空港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