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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6-01128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宣传教育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6-08-26
名  称: 工作简报第九期
文  号: 有 效 性: 生效

工作简报第九期

 2016年第9期(总第188期)

河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16年8月22日

 【宣教要闻】

★     河南省环保厅举办

2016年河南省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培训班

【工作动态】 

★     南阳市2016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

★     濮阳市环保局开展“环保法律进社区”活动

【宣教要闻】

河南省环保厅举办2016年河南省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培训班

    8月19日,河南省环保厅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进展情况,举办2016年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培训班。来自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及航空港区的环保部门主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人、全省产生VOCs相关企业业务主管共631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河南大学张鹏岩副教授系统讲解了VOCs新型治理技术。中石化洛阳分公司、采埃孚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分别介绍了石化行业和表面涂装行业VOCs治理经验,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处副处长郭军海对河南省VOCs治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培训学习,企业环境管理负责人员围绕VOCs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方法技术进行了沟通交流,明确了目标任务,普遍反映培训班课程设置合理、内容针对性很强,听后深受教育和启发。

    自2013年开始,为进一步强化全省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环保义务能力,省环保厅着力加强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培训工作。这次重点对VOCs行业的企业组织培训,使其明确VOCs企业应尽的治理义务和目标,为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动态】

南阳市2016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

    8月8日上午,南阳市举行 “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甲坤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世纪行活动正式启动。

    2016年南阳“环保世纪行”活动宣传主题为“聚焦气水土壤,建设生态南阳”,活动时间为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将重点围绕新环保法贯彻实施、大气及土壤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采访报道。

    李甲坤副主任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深入基层,坚持多措并举,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增强活动实效。切实发挥好舆论的引导、激励和监督作用,在挖掘、发现环境保护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和先进人物的同时,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和“三个南阳”建设。

    启动仪式后,李甲坤带领部分环保世纪行活动组委会成员,深入到方城县、南召县,实地视察了石材加工行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养殖场等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南阳市环保局)

濮阳市环保局开展“环保法律进社区”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提高公民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度,7月28日,濮阳市环保局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开展了“环保法律进社区”活动。市环保局制作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手册》、《环境保护法手册》、《环保知识手册》、《家庭低碳知识》等约1000份宣传资料,向社区服务中心和过往群众发放,并免费为居民提供噪声和辐射检测服务,现场接受环保咨询投诉,解答居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环保问题。

    近期濮阳市环保局将继续开展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关心支持环保工作,自觉增强环保意识,在全市积极倡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濮阳市环保局) 

    报:环境保护部黄润秋副部长,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环境保护联合会,省环境保护厅李和平厅长、宋丽英副厅长、陈新贵副厅长、马新春副厅长、王喜云纪检组长、师伟副厅长、易旭升总队长、焦飞副厅长、高惠民副巡视员、郭建玲副巡视员

    送:省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发: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环保局长、主管局长、宣教科(宣教中心)

 

    联系人:韦一;    电话:0371—66309506;   邮箱:xuanjiaoxinxi@163.com

    地  址:郑州市顺河路1号省环保宣教中心                   邮编:4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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