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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6-00938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控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6-08-23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文[2016]29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结果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按照《河南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办法》(豫环文〔2014〕43号)要求,省环保厅对2016年上半年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按照数据传输有效率评分从高到低排序,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辖市有三门峡、南阳、开封、漯河、济源、洛阳、许昌、安阳、鹤壁、商丘、郑州、驻马店、焦作、濮阳、新乡、信阳、周口、平顶山18市,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直管县(市)有滑县、永城、巩义、新蔡、固始、鹿邑、长垣、汝州、邓州、兰考10县(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数据传输有效率评分表见附件)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工作,根据考核结果,认真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分析原因,积极改进,狠抓落实,确保我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位居全国前列。

    附件:2016年上半年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评分表.pdf

 2016年8月22日

主办:省环境监控中心                     督办:省环境监控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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