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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6-00921 分类: 环境管理政务信息\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6-08-15
名  称: 中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同意高春萍等3名同志辞职的批复
文  号: 豫环党[2016]98号 有 效 性: 生效

中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同意高春萍等3名同志辞职的批复

中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同意高春萍等3名同志辞职的批复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你院呈报的《关于我院职工高春萍等3名同志辞职情况的报告》(豫环院党〔2016〕20号)收悉。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高春萍、张哲、黄伟为等3名同志辞职,请依照规定尽快办理停发工资、解除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

  2016年8月9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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