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
省辖市
2015年,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PM10。信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轻污染,其他17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均为中污染。
与上年相比,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
省直管县(市)
2015年,10个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为PM10。永城、鹿邑、兰考、邓州、新蔡、长垣、固始7个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轻污染,滑县、汝州、巩义3个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中污染。
与上年相比,10个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由良变为轻度污染。
降水
2015年全省酸雨污染仍处于较低水平,未发生酸雨。与上年相比,2015年全省平均酸雨发生率下降0.2个百分点,降水平均pH值增加0.26个单位。
2015年,全省地表水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海河流域为重度污染,淮河流域为中度污染,黄河流域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为良好。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83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6个,占43.4%;Ⅳ类水质断面20个,占24.1%;Ⅴ类水质断面8个,占9.6%;劣Ⅴ类19个,占22.9%。
与上年相比,全省地表水水质级别仍为中度污染,淮河流域水质仍为中度污染,海河流域水质仍为重度污染,黄河流域水质仍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水质仍为良好。
Ⅰ~Ⅲ类水质断面减少1个,减少1.2个百分点;Ⅳ类减少2个,减少2.4个百分点;Ⅴ类增加4个,增加4.8个百分点;劣Ⅴ类减少1个,减少1.2个百分点。
淮河流域 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46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7个,占37.0%;Ⅳ类13个,占28.3%;Ⅴ类6个,占13.0%;劣Ⅴ类10个,占21.7%。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减少2个,减少4.3个百分点;Ⅳ类持平;Ⅴ类增加4个,增加8.6个百分点;劣Ⅴ类减少2个,减少4.3个百分点。
竹竿河、臻头河、沙河、北汝河、澧河水质级别为优;淮河干流、浉河、史灌河、涡河水质级别为良好;潢河、白露河、汝河、泉河、黑茨河、大沙河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洪河、颍河、清潩河、贾鲁河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双洎河、黑河、惠济河、包河、沱河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
与上年相比,竹竿河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涡河水质级别由轻度污染变为良好,洪河、清潩河、贾鲁河水质级别由重度污染变为中度污染;潢河、汝河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轻度污染;其它河流水质级别无变化。
海河流域 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11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个,占18.2%;无Ⅳ类断面;Ⅴ类2个,占18.2%;劣Ⅴ类7个,占63.6%。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持平;Ⅳ类减少2个,减少18.2个百分点;Ⅴ类增加2个,增加18.2个百分点;劣Ⅴ类持平。
淇河水质级别为优;安阳河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马颊河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卫河、共产主义渠、汤河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
与上年相比,安阳河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轻度污染,马颊河水质级别由轻度污染变为中度污染;其它河流水质级别无变化。
黄河流域 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19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水质断面12个,占63.2%;Ⅳ类5个,占26.3%;无Ⅴ类断面;劣Ⅴ类2个,占10.5%。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增加1个,增加5.3个百分点;Ⅳ类持平;Ⅴ类减少2个,减少10.6个百分点;劣Ⅴ类增加1个,增加5.3个百分点。
黄河干流、洛河、伊河水质级别为优;宏农涧河、蟒河、沁河、天然文岩渠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金堤河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
与上年相比,洛河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金堤河水质级别由中度污染变为重度污染;其它河流水质级别无变化。
长江流域 水质级别为良好。
7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类5个,占71.4%;Ⅳ类2个,占28.6%;无Ⅴ类、劣Ⅴ类断面。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个数均持平。
老灌河水质级别为优;白河、湍河、唐河水质级别为良好。
与上年相比,各条河流水质级别均无变化。
水库 全省水库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营养状态为中营养。与上年相比基本稳定。
23座省控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有19个,占82.6%;Ⅳ类1个,占4.35%;Ⅴ类2个,占8.7%,劣Ⅴ类1个,占4.35%。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湖库水质持平;Ⅳ类减少2个,减少8.7个百分点;Ⅴ类增加2个,增加8.7个百分点;劣Ⅴ类持平。
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符合Ⅱ类标准,当总氮单独评价时保持规划要求的Ⅳ类标准。
2015年,全省水库营养化水平为中营养。其中彰武水库、宿鸭湖水库属轻度富营养,其它21个湖库属中营养状态。
与上年相比,孤石滩水库由轻度富营养变为中营养,宿鸭湖水库由中度富营养变为轻度富营养,其它湖库营养化状态保持不变。
2015年,全省城市地下水质量为良好。其中,南阳、鹤壁2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优, 焦作、许昌、开封、郑州、平顶山、三门峡、济源、洛阳、安阳、漯河、新乡、周口、商丘13个省辖市水质级别为良好,濮阳、信阳、驻马店3个省辖市水质级别为较差。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仍为良好。其中,鹤壁由良好变为优,濮阳、信阳、驻马店3市由良好变为较差,其它14个省辖市水质级别均无变化。
省辖市
2015年,全省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驻马店、信阳、许昌、三门峡、鹤壁、周口、南阳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濮阳、平顶山、商丘、郑州、洛阳、新乡、开封、济源、安阳、焦作、漯河1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
与上年相比,全省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仍为良好。其中,周口、南阳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其它16个省辖市水质级别无变化。
省直管县(市)
2015年,全省直管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新蔡、邓州、巩义、长垣4个省直管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汝州、兰考、永城、滑县、固始、鹿邑6个省直管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
与上年相比,全省直管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仍为良好。其中,巩义、长垣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兰考水质级别由优变为良好,其它7个县(市)水质级别无变化。
2015年,全省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70.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达标率为89.1%。驻马店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级别为一般,其它17个省辖市均为较好。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级别: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焦作、濮阳、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济源15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级别为好,安阳、许昌、驻马店3市为较好。
与上年相比,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下降16.7个百分点,郑州、平顶山、三门峡、驻马店达标率有所下降;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达标率下降1.1个百分点。平顶山建成区声环境质量有所上升,由一般变为较好,其它城市级别维持不变。道路交通噪声平顶山由较好变为好,驻马店由一般变为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