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回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材料的函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理的通知》(豫环文﹝2015﹞124号)第六条第五款要求,你单位应提供排污权有偿使用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目前,你单位尚未提供该缴款通知书。
鉴于以上问题,我厅决定退回该项目的排污许可证材料。待你单位解决上述问题后,可再次向我厅申报排污许可证材料。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