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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回洛阳市朗利无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函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6-05-10 15:42打印页面

关于退回洛阳市朗利无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函

洛阳市朗利无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及附件收悉,经现场检查,你单位未按照环评文件的要求建设,擅自改变布局。鉴于以上问题,我厅决定退回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待你单位解决上述问题后,可再次向我厅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你单位在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前,禁止开展辐射作业活动。

2016年5月9日

抄送:洛阳市环保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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