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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5-01541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5-12-16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义马市含铬污染物处置进度缓慢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委办〔2015〕4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义马市含铬污染物处置进度缓慢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义马市含铬污染物处置进度缓慢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在省环保厅组织开展的“2015年省政府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督查中,发现义马市含铬污染物处置进度严重滞后于阶段性处置目标要求。共有含铬污染物26万吨,截至目前,仅累计处置8万吨。

    为此,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环委办)决定对义马市政府实施挂牌督办。请你市高度重视,责成义马市政府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加快处置进度,确保年底前按计划进度完成含铬污染物处置任务。

    在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请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环委办。省环委办将组织现场核查挂牌督办事项完成情况。

 

2015年12月12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能源监管办、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银监局、证监局,义马市人民政府,三门峡市环保局,义马市环保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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