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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省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
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以下简称“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是《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豫政〔2014〕32号)确定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实施单独考核的刚性指标。做好此项工作,对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公安厅最新统计数据,我省实有营运黄标车数量为15.2488万辆,淘汰任务有增加,省公安厅已将新增任务分解到各个市(县)。截至10月31日,全省共淘汰营运黄标车11.1012万辆,占15.2488万辆总任务的72.80%。其中,完成淘汰任务较好的省辖市是漯河、三门峡,完成率分别是92.04%、90.40%;完成淘汰任务较差的省辖市分别是新乡(含长垣)、南阳(含邓州)、周口(含鹿邑),完成率分别是58.41%、57.36%、54.21%。
淘汰黄标车是刚性指标必须完成,没有任何缓冲和商量的余地。请各市(县)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清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考核严、要问责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硬起手腕,不讲价钱,倒排时间,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附件:2015年1月1日-10月31日各地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进度表.pdf
2015年11月5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