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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环保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季度,在各级环保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环保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第二季度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如下:
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共编发《河南环境工作信息》8期,采用各地、各单位报送信息126条。其中,采用省辖市环境保护局57条、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19条、各信息直报点8条、厅机关各处室27条、厅直属各单位15条。向环境保护部、省委、省政府上报信息41条,被采用29条。
政务信息工作做得较好的有:省辖市为焦作市环境保护局、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洛阳市环境保护局;省直管县(市)为长垣县环境保护局、汝州市环境保护局、新蔡县环境保护局;信息直报点为沁阳市环境保护局、偃师市环境保护局、新乡县环境保护局;省厅处室和直属单位为省环境监察总队、大气处、辐射环境管理处。
附件:1. 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环保系统政务信息采用情况.pdf
2. 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环保政务信息采用信息条目.pdf
2015年7月29日
主办:办公室 督办:办公室
抄送:各信息直报点。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