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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4-01802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5-01-04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民权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文  号: 豫环审〔2014〕59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民权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民权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民权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民权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编制的《民权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报批版,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和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查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新建民权电厂至睢县变220千伏线路,线路路径总长26.882千米,其中同塔双回路架设段长26.426千米,单回路架设段长0.456千米。线路途经商丘市民权县、宁陵县、睢县。

    (二)新建民权电厂至崔楼变220千伏线路,线路路径总长26.744千米,线路架设方式为单双混合方式,其中民权电厂~16#塔为同塔双回路架设,长度为5.392km,自16#塔分为东西两个单回路架设,其中东单回路段长11.131km,西段单回路长10.221km。。线路途经商丘市民权县、宁陵县。

    本工程总投资91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4万元。

    二、《调查报告表》表明

    该项目前期环保手续齐备;污染防治设施已按要求建设落实;输电线路的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无线电干扰限值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我厅同意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及验收组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五、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商丘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14年12月31日

 

    主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督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抄送: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辐射中心,商丘市环保局、商丘市规划局,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已经省环保厅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1-6630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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