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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鹤壁至蓝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鹤壁至蓝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鹤壁至蓝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由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编制的《鹤壁至蓝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表》)和鹤壁市、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查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滑县二变扩建一个220千伏输电间隔,站址位于滑县。
(二)新建550千伏鹤壁变电站至220千伏蓝旗变电站220千伏输电线路一条,路径总长47.5千米,其中同塔双回路长32.5千米,同塔单回路长15.0千米。线路途经鹤壁市浚县、滑县。
本工程总投资71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
二、《调查报告表》表明
该项目前期环保手续齐备;污染防治设施已按要求建设落实;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无线电干扰限值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我厅同意鹤壁市、滑县环境保护局及验收组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五、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鹤壁市、滑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14年12月31日
主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督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抄送: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辐射中心,鹤壁市环保局、滑县环保局、鹤壁市规划局、滑县规划局,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已经省环保厅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1-6630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