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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4-01794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5-01-04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一期2×600兆瓦机组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文  号: 豫环审〔2014〕58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一期2×600兆瓦机组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一期2×600兆瓦机组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一期2×600兆瓦机组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一期2×600兆瓦机组送出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编制的《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一期2×600兆瓦机组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报批版,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查报告》的审查意见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本工程包括郑州东5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和荥阳电厂至郑州东500千伏降压运行输电线路,分别为:

    (一)郑州东500千伏变电站扩建两个220千伏出线间隔,站址位于郑州市中牟县。

    (二)新建荥阳电厂至郑州东500千伏降压运行输电线路,路径总长75.15千米,其中同塔双回路46.17千米,单回路并行架设段14.49千米(两个单回路路径各14.49千米,共28.98千米)。线路按220千伏电压等级运行。线路途经郑州市惠济区、金水区、荥阳市和中牟县。

    本工程总投资457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5万元。

    二、《调查报告》表明

    该项目前期环保手续齐备;污染防治设施已按要求建设落实;变电站和线路的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无线电干扰限值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我厅同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及验收组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线路运行电压如超过220千伏应重新履行环保手续。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五、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14年12月31日

 

    主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督办:辐射环境管理处

    抄送: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郑州市环保局,郑州市规划局,中国电力工程设计院。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已经省环保厅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1-6630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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