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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督促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pdf
2014年12月10日
抄送: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