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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国省控钢铁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进度的通报
安阳市、平顶山市、南阳市、驻马店市、济源市、巩义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河南省国省控钢铁企业加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通知》(豫环办〔2014〕124号)要求,我省共有19家钢铁企业需要在烧结、球团、炼焦、炼铁、自备电厂等工段的排口加装103套自动监控设施,这些企业应于2014年11月20日前完成安装、联网、验收任务,并将基础信息录入国发软件,环保部从12月1日起开始考核这些企业自动监控数据的传输有效率。现将安装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进度
安阳市共11家钢铁企业,需安装58套监控设备,截至12月8日,安阳钢铁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炼铁(1号、2号高炉)排污口2套自动监控基站的安装联网验收任务。其它的56个排口安装点位已经确定,签订合同56套,完成站房建设27个,完成平台建设23个,设备到厂25套。
洛阳市1家钢铁企业,需安装2套监控设备,截至12月8日,有2个排口安装点位已经确定,签订合同2套,建设站房等其它工作还未开展。
平顶山市共2家钢铁企业,需安装11套监控设备,截至12月8日,10个排口安装点位已经确定,签订合同10套,完成站房建设5个,完成平台建设5个,5套设备已安装。
南阳市1家钢铁企业,需安装2套监控设备,截至12月8日,2个排口安装点位已经确定,签订合同2套,完成站房建设2个,采样平台建设及其他工作还未开展。
信阳市1家钢铁企业,需安装4套监控设备,截至12月8日,4个排口安装点位已经确定,签订合同4套,完成站房建设4个,采样平台建设及其他工作还未开展。
巩义市共2家钢铁企业,需安装8套监控设备,截至12月8日,7个排口安装点位已经确定,签订合同,4套,完成站房建设6个,完成平台建设6个,设备还未到厂,其它工作未开展。
济源市1家钢铁企业,需安装17套监控设备,截至12月8日,11个排口安装点位已经确定,其它工作还未开展。
驻马店市1家钢铁企业,需安装4套监控设备,截至12月8日,安装点位等其它工作还未开展。(详细进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钢铁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钢铁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工作。
(一)对已经签订合同还未到货的,督促企业和运行服务单位履行合同。自动监控设备已经到货的,要督促企业和运行服务单位加快安装进度,尽快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对于排放量小的钢铁企业自备电厂排口和生产不正常或长期停产的钢铁企业或生产工段,可申请缓免装,申请材料于12月25日前报省环境监控中心。审核后,符合免装条件的可以免装,符合缓装条件的,可暂时缓装,待生产正常后,再进行安装和联网。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三)对于符合安装联网条件,拒不进行安装联网的钢铁企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环保局要依据《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进行立案处罚,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处罚结果上报至省环境监控中心。
2014年12月11日
主办:环境监控中心 督办:环境监控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