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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4-01579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4-12-03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委办〔2014〕6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

    省环保厅在对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该公司仅收到濮阳市辖区内12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二是该公司有私自拆封医疗废物收集袋、医疗废物散在车间地面堆放、没有划分专用运输车辆消毒区域、焚烧炉渣和飞灰暂存库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废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等问题;三是2012年10月22日省环保厅对该公司下达了《关于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濮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限期整改的通知》(豫环评管〔2012〕129号),但问题一直未整改到位,处理设施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

    为此,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环委办)决定实施挂牌督办。请你市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督办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督办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辖区内所有医疗废物交付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二是督促濮阳市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按省环保厅豫环评管〔2012〕129号文件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集中处置设施规范运行;三是责令濮阳市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加强运行管理,设置危险废物标示牌,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做好应急处置,在濮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确保当地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无害化处置。

    在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请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环委办。省环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核查挂牌督办事项完成情况。

 

                                                                         2014年12月1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能源监管办、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濮阳市环保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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