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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环保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季度,在各级环保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环保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第二季度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如下:
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共编发《河南环境工作信息》13期,采用各地、各单位报送信息192条。其中,采用省辖市环境保护局92条、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22条、各信息直报点14条、厅机关各处室41条、厅直属各单位21条。向环境保护部、省委、省政府上报信息56条,被采用40条。
政务信息工作做得较好的有:省辖市为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焦作市环境保护局、洛阳市环境保护局;直管县(市)为巩义市环境保护局、汝州市环境保护局、滑县环境保护局;信息直报点为偃师市环境保护局、沁阳市环境保护局、新乡县环境保护局;省厅处室和直属单位为省环境监察总队、污染防治处、环境影响评价处。
2014年10月22日
抄送:各信息直报点。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