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监察厅 财政厅 审计厅关于严禁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监发〔2014〕3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现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堵塞“公款私送”漏洞,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014年8月19日
附件:关于严禁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主办:纪检监察室 督办:纪检监察室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