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环境应急专家的遴选、聘任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决策水平,切实保障全省环境安全,省环保厅研究制定了《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请各级环保部门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环境应急专家信息汇总表》及《河南省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推荐(审批)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件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厅应急办 郝 路
电 话:0371—66309220
邮 箱:shbtyjb@163.com
2014年4月29日
主办:应急办 督办:应急办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