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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度考核评先工作安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客观公正评价我厅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41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函〔2013〕2号)和河南省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3年度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豫惩防办〔2013〕4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厅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2013年度考核评先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本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结合全年环保中心工作,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察、评价,并以此作为干部职务晋升、调整、奖惩的依据,从而达到发现、选拔、培养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激励先进的目的,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高素质环保队伍。
二、考核范围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外挂职干部、联县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不参加原单位的年度考核评先工作,今年的转业干部参加所在单位的考核,借调到厅行政服务大厅的厅机关、直属各单位的人员单独考核,其他借调人员回原单位考核。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及等次
年度履行职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对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评估。
德,是指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领导干部还要考核其理论政策水平和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组织协调、开拓进取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勤,是指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值班、出勤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等。
廉,是指落实廉政措施、执行廉洁自律等规定的情况。
厅机关各处室处以上干部、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同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落实情况、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等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同时也是厅年度先进工作者。
厅机关评选双文明处室,直属各单位评选双文明先进单位。
四、考核、评选条件
(一)年度考核各等次条件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称职(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有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当年定为不称职的,要按有关规定降职,工资级别作相应调整,连续两年定为不称职的,要按规定予以辞退。
(二)双文明处室及双文明先进单位评先条件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模范执行国家政策、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领导班子团结一致,职责明确,工作协调,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成绩突出。
风清气正,民主氛围浓,团结互助,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环境整洁优美,无违反党纪、政纪现象。
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年度考核与评先表彰的方法、步骤
(一)个人总结、撰写述职述廉和总结报告。在对照检查全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各项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机关处级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要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科级以下人员要撰写工作总结报告。
(二)单位总结、述职述廉和工作汇报。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机关各处(室)召开处务会,主要领导代表本处(室)作述职述廉总结报告。认真总结回顾一年来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政治态度、思想修养、工作作风、廉政勤政、完成责任目标等情况,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处级干部要向本处室全体人员述职述廉,科级以下干部进行工作汇报。
直属各单位要召开职工大会,听取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和2013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对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届时,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将派人到场监督指导。
(三)厅组织综合性民主评议。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总结的基础上,厅召开由机关全体干部及直属单位处以上干部参加的年度民主测评大会, 与会人员投票推荐优秀等次人选,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投票推荐双文明处室和双文明先进单位。
(四)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厅业务主管领导根据分管业务口人员的工作业绩、平时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对照年度考核等次条件,分正处长、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科级,工人四个层次,分别提出本业务口考核等次建议,报厅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五)召开会议,确定优秀等次和先进单位。厅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待全部考评结束后,汇总审核评审结果,提出优秀等次和双文明处室、双文明先进单位建议,报厅党组研究决定。
直属各单位的年度考核评选由各单位按分配的优秀名额自行组织,在个人总结、科、室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本单位的优秀等次,处级干部被评选为优秀等次的须报厅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考核及评先结果经厅考核评先领导小组审核、厅党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厅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七)报送《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手册》等有关材料。被考核人应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和工作总结,实事求是地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处级干部(含调研员、副调研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厅领导分管的业务口为单位汇总收齐后,由分管厅长签署考核意见,科以下人员由本处室、本单位领导签署考核意见。《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打印,但必须用A4纸)和《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手册》,以处室为单位于2014年1月25日前报厅人事处。
六、年度考核评先推荐的比例和名额
(一)双文明处室5个;双文明先进单位3个。
(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我厅审批的比例是: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不得超过各层次、各单位人员总数的1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超过各层次、各单位人员总数的17%(各直属单位优秀等次人数的分配按四舍五入)。
(三)厅机关、厅属各单位推荐优秀等次人员名额分配
1. 厅机关干部19名,工人1名;
2. 省环境监察总队8名,工人1名;
3. 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5名;
4.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11名;
5.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7名;
6. 省环保宣传教育中心4名;
7. 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3名;
8. 省环境监控中心5名;
9. 行政服务大厅1名。
七、组织领导
2013年度考核评先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成立省环保厅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张庆义
副 组 长:赵会生
成 员:刘一凡、焦 飞、刘长顺、李 敏、王 晓、
许 兵、徐广华、王红卫、邵丰收、马书勇、陶 冶
办公室成员:胡俊红、陈建强、周红生、曾 刚、马培武、赵 珂、张西强、王 勇、朱海静
八、时间安排
(一)2014年元月2—3日,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个人总结。
(二)2014年元月6—10日,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总结。厅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对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
(三)2014年元月14日上午,召开机关所有人员、直属单位处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投票推荐2013年度优秀等次,同时,对厅机关各处室处以上干部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投票推选厅双文明处室、双文明先进单位。
(四)2014年元月15日,厅机关各业务口、直属各单位推选出优秀等次候选人名单并报人事处。
(五)召开厅党组会议,确定优秀等次和先进单位。
九、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对年度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自己和他人的成绩和问题,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力抓好年度考核工作。
(二)严格按程序办事。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切实把年度考核工作做实做细,使年度考核真正起到激励和鞭策作用。
(三)客观公正考核。各单位的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四)统筹兼顾工作。当前正值岁尾,时间紧、任务重,各处室、各单位要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12月26日
主办:人事处 督办:人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