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关于开展铬渣污染场地初步调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开封市、安阳市、三门峡市、巩义市、滑县环保局:
2013年12月12日,环保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铬渣污染场地初步调查的通知》(环办函〔2013〕1477号)。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开展铬渣污染场地初步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铬渣污染场地调查工作对巩固我省历史遗留铬渣治理效果,彻底消除铬渣污染隐患具有重大意义。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初步调查工作。要明确负责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调查,按期办结。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认真勘察,严格核算,确保填报数据和信息准确可靠。调查表及书面报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14年1月15日前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淑艳
联系电话:0371—66309559
2013年12月25日
主办: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督办: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