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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份全省环境投诉案件受理及办理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按照《河南省环境投诉案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11月份全省环境举报案件受理及办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理情况
11月份,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1914件。其中,环保部转办件20件、领导批示件1件、省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件46件、省环保厅网站受理件53件、各地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件1794件。在举报的污染类型上,大气和噪声污染依旧是群众关注、举报的热点,分别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2%和38%;在举报的数量上,受理件总量与上月基本持平,但环保部“010-12369”受理来自我省的举报件数环比上升82%,省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件数环比上升207%。
11月,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受理来自洛阳、周口、新乡、郑州、焦作、濮阳、许昌等7市的环境投诉案件较多,依次为12件、12件、10件、8件、8件、8件、8件;未受理来自长垣、永城、鹿邑、新蔡等市(县)环境举报案件。
二、办理情况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本月共办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1917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包括环保部转办件12件、省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件15件、省环保厅网站受理件59件、各地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件1831件。
11月鹿邑县未按要求上报本级环境投诉案件受理和办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针对省级以上环保部门举报件受理数量急剧增加,市县举报件受理数量减少等情况,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举报件的受理、办理及回复工作;二是进入冬季以来,雾霾天气增多,群众对大气污染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各地要着重做好大气污染类举报件的受理,结合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查处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减少涉气企业违法排放;三是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案件回复内容等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举报件办理情况回复内容,及时公开本级举报件办理情况。四是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元旦期间值班工作,专项进行部署,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工作要求。五是认真总结年度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开展情况,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
联 系 人:刘培洋
联系方式:0371-66309213
2013年12月9日
主办:省环境监察总队 督办:省环境监察总队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