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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2-00553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2-12-13
名  称: 关于2012年河南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办函〔2012〕97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2012年河南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2年河南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措施之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2〕40和42号文件继续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2〕3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2012年9月25日,省环保厅在郑州市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升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现将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是我省环保系统首次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省环保厅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县业务骨干组成的评查小组,制定了评查工作方案,为案卷评查工作提供了各项保障措施。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积极准备,抓好落实,使案卷评查工作有领导抓,有专人办,为案卷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此次案卷评查涉及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按照通知检查案卷不少于200卷的要求,抽取每个单位15卷,不足15卷的全部抽取,此次案卷评查共抽取208卷。

    从评查情况看,案卷质量总体较好。郑州市、安阳市、三门峡市、长垣县环保局案卷整体质量较高,特别是郑州市环保局推荐的一个案卷在10月份环保部举办的全国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比中荣获优秀奖,为河南省环保系统赢得了荣誉。一是实施处罚主体合法,处罚超越管辖范围和法定职权的现象有很大改善。二是违法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注重对当事人身份的确认。三是对违法行为的定性比较准确,适用法律基本正确。四是处罚程序基本合法规范,能够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审议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期限的案件,都经法定程序合法延长,较好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五是文书制作比较规范,在收集票据、实物照片等证据时,除了注明有关情况外,还有当事人签字确认,确保证据的合法有效。六是案卷归档及时规范,各处罚案件在结案后,做到一案一卷及时归档,卷内目录和材料较齐全,缴款单等票据有白纸托底,卷内材料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七是执行查处分离、收缴分离的要求较好。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案卷评查,反映出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对行政处罚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市、县环保局未能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豫环办函〔2012〕65号)要求,按时上报纸制材料(详见附件),有的材料只敷衍半页纸,未形成正式文件,有的市、县需反复催报数次。特别是鹤壁市、兰考县环保局,无故缺报。个别市、县一年内无案或案卷不足5卷,未按时结案等情况比较严重。

    (二)实体评查不合格。所谓实体评查主要是针对行政处罚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评判。在这次案卷评查中,发现个别市、县仍存在实体不合格案卷,主要体现在越权处罚,县级环保局占的比例较大。

    (三)程序不到位。一是内部审批程序不到位,有的案卷无论是立案还是结案都缺少内部审批程序,只有承办人和科室的意见,没有法制工作机构、分管领导或集体讨论的意见;二是处罚程序缺失,有的案卷缺少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的资料,无财政部门统一制作的罚没款收据或者银行缴款凭证。

    (四)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一是当事人基本资料不全、处罚依据表述不准确,文书用语不规范,字迹不工整;二是格式不统一,卷宗装订顺序较乱,甚至有的不装订;三是调查(询问)笔录内容过于简单,文字表述不完整,部分笔录的修改处缺少当事人的手印或签字;四是现场检查笔录对现场情况记录不全面、不具体,缺少当事人确认记载及告知当事人的权利等;五是有些案件执行裁量标准不够准确;六是案卷材料无页码,结案表无立案日期和案由。

    (五)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有的案卷存在被送达人与签收人不一致而又未注明签收人身份和原因的情况,有的甚至无送达回证。

    (六)个别县仍存在行政处罚收缴不分离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开展案卷评查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是一种手段、一项措施,执法案卷的好坏可集中反映出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重视行政执法案卷工作 ,避免问题卷、不合格卷的出现。

    (一)提高认识,强化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是国务院《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内容,省政府就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导办法》。因此,各级环保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案卷评查的意义,提高认识,将案卷评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要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章立制,并以此为切入点,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

    (二)规范程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此次案卷评查的情况,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认真梳理,建立完善各项执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工作,保障执法文书的严肃性;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三)加强学习,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近年来,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大幅度提升,但通过此次案卷评查,在一些案卷中也反映出一些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当前环保执法的需要。因此,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学习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并将现场执法培训与执法档案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认真整改,按时上报整改结果。此次案卷评查标准是在环保部印发《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基础上,结合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处罚案卷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要对照环保部的案卷评查标准和本通知第二部分指出的存在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整改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送省环保厅法规处(电子版和纸制版并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曹  颖

联系电话:0371—66309066

电子邮箱:hnhbfgc@163.com

2012年12月11日

 2012年行政处罚案卷报送情况一览表

省辖市、直管试点县

电子文档

收到时间

纸制文件

收到时间

上报案卷数

抽案卷数

备注

合计

483

208

 

郑  州

9月11日

 

139

15

 

洛  阳

9月18日

 

62

15

 

邓  州

9月14日

9月17日

41

15

 

三门峡

9月13日

9月13日

40

15

 

滑  县

9月14日

 

32

15

 

信  阳

9月17日

 

25

15

 

南  阳

9月14日

9月18日

22

15

 

巩  义

8月29日

 

20

15

 

安  阳

9月13日

 

15

15

 

新  乡

9月13日

9月17日

14

10

4个未结案

平顶山

9月6日

9月8日

13

13

 

濮  阳

9月17日

 

11

3

8个未结案

驻马店

9月14日

9月14日

8

8

 

周  口

8月27日

 

8

8

 

长  垣

9月14日

9月14日

7

7

 

漯  河

9月17日

 

6

5

1个未结案

开  封

9月17日

 

4

3

1个未结案

许  昌

9月14日

 

3

3

 

新  蔡

9月14日

 

3

3

 

永  城

9月14日

 

3

3

 

焦  作

9月14日

9月14日

2

2

 

济  源

9月18日

9月19日

2

2

 

固  始

9月13日

 

2

2

 

商  丘

 

9月17日

1

1

 

鹤  壁

 

 

0

0

未报

鹿  邑

8月29日

9月18日

0

0

3个未结案

汝  州

 

9月18日

0

0

无案卷

兰  考

9月11日

 

0

0

未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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