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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202-2005-00006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信息化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05-12-16
名  称: 2002年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文  号: 有 效 性: 生效

2002年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02年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综述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固体废物

辐射环境

自然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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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2、第五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

3、机构建设

4、环境法制与环境监理

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6、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7、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8、环境监测

9、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10、建议提案与来信来访

11、环境污染事故

      2002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突出重点流域及行业的水污染防治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完成了预定目标,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5%的情况下,环境质量总体变化不大,基本维持在上年水平。但是,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仍超出环境容量,地面水环境质量未得到根本改善,少数城市和区域空气污染较为严重,多数城市受到轻度噪声污染,生态破坏仍在加重,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水环境

状况

      与上年相比,2002年省辖淮河流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水质没有太大变化,省辖海河流域水质污染加重。省辖四大流域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是:海河流域、淮河流域、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首要污染物是生化需氧量(BOD),其次是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全省监控河段总长度7979.4公里。其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3612.7公里,占45.3%,比上年增加395.3公里;Ⅳ类水质河段长592.8公里,占7.4%,比上年减少25.2公里;Ⅴ类水质河段长203.8公里,占2.6%,比上年减少710公里;劣Ⅴ类水质河段长3570.1公里,占44.7%,比上年增加339.9公里。

      1、淮河流域监控河段总长度4513.1公里。其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2134.8公里,占47.3%,比上年增加95.8公里;Ⅳ类水质河段长421.8公里,占9.3%,比上年增加274.3公里;Ⅴ类水质河段长130.5公里,占2.9%,比上年减少444.5公里;劣Ⅴ类水质河段长1826公里,占40.5%,比上年增加74.4公里。

      省辖淮河干流水质级别为良好。支流中,臻头河、史灌河、潢河、澧河水质级别为优;北汝河、浉河、竹竿河水质级别为良好;水质级别为轻污染的河流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黑茨河、白露河、汾泉河、沙河、汝河;洪河水质级别为中污染;水质级别为重污染的河流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惠济河、黑河、清潩河、涡河、双洎河、大沙河、包河、贾鲁河、沱河、颍河。与上年相比,潢河水质改善,黑茨河污染程度减轻,洪河、颍河污染程度增加,惠济河、黑河污染明显加重。

      2、海河流域监控河段总长度788.8公里。其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105公里,占13.4%,比上年减少100公里;Ⅳ类水质河段长100公里,占12.7%,比上年增加100公里;Ⅴ类水质河段长73.3公里,占9.3%,与上年持平;劣Ⅴ类水质河段长510公里,占64.6%,与上年持平。

      淇河水质级别为优;安阳河、汤河水质级别为中污染;水质级别为重污染的河流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卫河、共产主义渠、马颊河。与上年相比,卫河污染程度明显加重。

      3、黄河流域监控河段总长度1912.9公里。其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860.5公里,占45.0%,比上年增加244.5公里;Ⅳ类水质河段长71公里,占3.7%,比上年减少244.5公里;Ⅴ类水质河段长0公里,比上年减少265.5公里;劣Ⅴ类水质河段长981.4公里,占51.3%,比上年增加265.5公里。

      省辖黄河干流水质级别为中污染,入省境断面风陵渡大桥处水质劣Ⅴ类,小浪底、花园口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出省境断面东明大桥处水质劣Ⅴ类(超标污染因子为氨氮)。支流中,伊河水质级别为优;宏农涧河水质级别为良好;洛河水质级别为轻污染;水质级别为重污染的河流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金堤河、天然文岩渠、新蟒河、沁河。与上年相比,天然文岩渠、金堤河2条河流污染程度减轻,新蟒河污染程度明显加重。

      4、长江流域监控河段总长度764.6公里。其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511.9公里,占67.0%,比上年增加55公里;Ⅳ类水质河段长0公里,比上年减少55公里;劣Ⅴ类水质河段长252.7公里,占33.0%,长度与上年持平。

      老灌河水质级别为优;水质级别为轻污染的河流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湍河、唐河、白河。白河上游水质为Ⅱ类,盆窑桥断面以下受到污染,出省境断面新甸铺水质劣Ⅴ类。与上年相比,老灌河水质明显好转,湍河污染程度有所加重。

      5、水库全省水库水质较好,监控的22座大型水库中,故县水库、昭平台水库、窄口水库水质符合Ⅰ类标准,占监控湖库总数的13.6%;陆浑水库、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孤石滩水库、鸭河口水库、丹江口水库、南湾水库、泼河水库、鲇鱼山水库、石山口水库、板桥水库、薄山水库和宋家场水库水质符合Ⅱ类标准,占59.2%;尖岗水库、小浪底水库、白沙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标准,占13.6%;彰武水库、三门峡水库、宿鸭湖水库水质符合Ⅳ类标准,占13.6%。

      6、地下水鹤壁市、南阳市、信阳市、许昌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济源市、三门峡市、安阳市、焦作市、漯河市、新乡市、周口市城市地下水质量级别为良好,开封市、濮阳市、驻马店市、商丘市、郑州市城市地下水质量级别为较差。水质超标项目中总大肠菌群污染突出。与上年相比,新乡和平顶山地下水质量有所好转,其余城市水质变化不大。

      7、城市饮用水源地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有所好转,其中,14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由64.7%上升到87.5%;21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由47.4%上升到56.8%。

      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济源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濮阳市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或地下水)Ⅲ类标准;三门峡市、周口市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超Ⅲ类标准;开封市、安阳市、新乡市、鹤壁市、焦作市、三门峡市、许昌市、商丘市城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总大肠菌群、氟化物、总硬度超Ⅲ类标准。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省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年排放量为23.85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1.44亿吨,生活废水排放量为12.41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为74.2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COD为37.49万吨,生活废水中COD为36.80万吨。

措施与行动

      省政府批转了省计委、省环保局《关于加快我省造纸工业结构调整关闭污染严重造纸企业及草类制浆生产线的实施意见》,决定分期分批关闭全省污染严重、工艺落后、达不到合理经济规模的造纸企业及草类制浆生产线。在对全省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核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第一批关停工作。

      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限产限排、停产治理等措施,加强淮河流域汛期和枯水期的污染联防。

      建立总量控制与年度计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相衔接的调控机制,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健全污染源动态管理档案,规范排污口建设,推进总量控制计划的实施。在省辖淮河流域对1833家排污单位颁发了排污许可证。

      2002年,商丘、濮阳、鹤壁、汝州、周口5个城市建成或基本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为33万吨。截至2002年底,全省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6座,形成日处理污水能力159万吨。



大气环境

状况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相比总体变化不大。

      17个省辖市(周口市缺测)中,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良的城市有7个,分别是:濮阳、信阳、漯河、驻马店、郑州、南阳、鹤壁;级别为轻污染的城市有10个,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焦作、济源、安阳、平顶山、开封、洛阳、许昌、三门峡、新乡、商丘。

      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有濮阳、信阳2个城市;达到三级标准的有漯河、三门峡、郑州、鹤壁、南阳、商丘、驻马店、新乡、许昌、洛阳10个城市;未达到三级标准的有焦作、平顶山、开封、济源、安阳5个城市。

      二氧化硫年均值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有濮阳、信阳2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的有驻马店、漯河、南阳、许昌、商丘、新乡、郑州、鹤壁、平顶山9个城市;达到三级标准的有安阳、洛阳、焦作、开封4个城市;未达到三级标准的有济源、三门峡2个城市。

      二氧化氮年均值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有漯河、三门峡、濮阳、郑州、信阳、新乡、鹤壁、南阳、驻马店9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的有商丘、济源、平顶山、开封、许昌、安阳、焦作、洛阳8个城市。

      总悬浮颗粒物仍是影响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省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93.72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80.73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2.99万吨;烟尘排放量为68.25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62.31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5.94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0644亿标立方米;工业粉尘排放量为68.25万吨。

措施与行动

      深化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大烟尘控制区管理力度,全省已建成烟尘控制区149个,面积1209.9平方公里,基本覆盖省辖市城市建成区。

      推进城市能源结构调整,依法取缔燃煤小锅炉、茶炉、燃煤大灶。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全省机动车基本实现车用汽油无铅化;在郑州市、洛阳市、南阳市推广使用环保型车用乙醇汽油。

      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



声环境

状况

 

      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5~57.6分贝(A)。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为新乡、济源、平顶山、南阳、濮阳、三门峡;轻污染的城市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洛阳、驻马店、安阳、信阳、漯河、郑州、商丘;中污染的城市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鹤壁、开封、许昌和焦作。

      城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4.8~72.1分贝(A)。城市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为南阳、濮阳、安阳、新乡、商丘、洛阳、信阳、漯河、郑州、三门峡、驻马店、鹤壁、许昌、平顶山、焦作,轻污染的城市为济源和周口,开封市为中污染。

措施与行动

      加强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积极创建“安静小区”,全省已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42个,面积880.6平方公里。

      巩固和提高城区范围内机动车禁鸣成果,加大对机动车违章鸣笛的整治力度。



固体废物

状况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4250.92万吨,综合利用量2713.06万吨,贮存量1383.55万吨,处置量398.66万吨,排放量7.55万吨。其中,排放量比上年减少19.62万吨。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608.0万吨,无害化处理量438.62 万吨。

措施与行动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进出口及处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防范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积极开展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强化进口废物的环保审查。



辐射环境

状况

      全省放射环境质量基本上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中产生的低放射性水平废渣污染被控制在局部区域,未对环境产生影响;全省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的管理与运行安全、有效,库区及周围环境中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气溶胶、井水、土壤中的放射性没有异常升高。河南省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共收贮废放射源64枚、放射性废物300千克,有效防止了局部区域放射性污染。

      随着移动通讯基站的增加,环境中电磁辐射水平有所增加,个别通讯基站的发射天线布局不合理,导致距天线较近地区电磁辐射场强最大值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环境电磁辐射限制标准(12伏/米)。

措施与行动

      开展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新建加速器、钴—60辐照装置及高压输变电工程、广播台站、无线电通信基站的监督管理,防止辐射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自然生态

状况

      1、森林全省林业用地378.6万公顷,有林地217.6万公顷,其中天然林99.3万公顷、人工林118.3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3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9.83%。

      淮河源(桐柏县)、神灵寨(洛宁县)、铜山湖(泌阳县)、商丘黄河故道、郁山(新安县)5处森林公园晋升为国家级,新建10处省级森林公园。全省现有森林公园65处,其中国家级19处、省级46处,总面积19.5万公顷。

      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51.1万公顷,防治面积35.6万公顷。森林病虫害成灾率12.5‰,防治率69.6%。

      发生森林火灾61次,过火林地面积66.1公顷。

      2、自然保护区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2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22个,总面积46.82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8%。其中,森林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8个,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7个,古生物遗迹自然保护区1个,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1个,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11个。内乡宝天曼自然保护区被列入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

      3、湿地全省湿地面积110万公顷(包括水稻田44.3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6.6%。11处湿地保护区总面积18万公顷。

      4、物种全省已知陆生野生动物520种,占全国总种数的23.9%,主要分布在大别山、桐柏山、伏牛山、太行山、黄河沿线及黄河故道区;已知高等植物3979种,占全国总种数的12.2%;已知昆虫7387种,占全国总种数的10%。

      5、城市绿化全省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29001.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6063.2公顷;城市公共绿地面积10372.6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73平方米。

      6、耕地与农业生态全省耕地面积1.20亿亩,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64万亩,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1.66万亩,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后净增1142亩。

      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总体为中度偏重发生年,累计发生面积为68022.8万亩次。农药使用量为1.5千克/公顷,以有机磷、聚酯类农药为主。

全省施肥结构仍不合理,农用化肥施用量为2501千克/公顷,氮、磷、钾比例1:0.42:0.19,氮肥充足,钾肥不足,养分失衡。

      7、气候全省气温偏高,部分县为50年来最暖年或次暖年。降水量除淮河以南偏多外,其余大部分地区偏少。隆冬至初春气温异常偏高,春季后期出现低温阴雨天气;夏季高温少雨,干旱、大风冰雹影响严重;秋季强降温出现早,秋末出现局部寒潮和大雾等灾害性天气。

      全省年平均气温12.7~16.5℃。全省年降水量331~1434mm。冬季雨雪丰沛;春季降水偏多;夏季降水量淮河以南及豫东局部偏多,其余地区偏少;秋季降水总体偏少。

措施与行动

      1、天然林保护、人工造林、退耕还林在洛阳、三门峡、济源三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区范围内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建立森林资源管护网络,完成国家和省投资8403万元, 有效保护了1300多万亩有林地。

      人工造林25.1万公顷,飞播造林3.2万公顷,封山育林6.7万公顷,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140.9万公顷,绿化县级以上公路5500公里。

      81个县(市、区)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退耕还林16.4万公顷。

      2、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全省组织生态环境现状遥感野外核查,编制完成了《河南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3、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物种保护建立健全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监控能力建设。

      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管理,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4、农业生态保护全省共批准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17个、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17个,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推广科学施肥、秸秆还田及有机肥商品化生产;推广病虫害防治新技术和高效低毒农药;抓好无公害蔬菜及果品病虫综防基地建设。



《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编写单位

主持单位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成员单位      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气象局



专栏资料



1、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2002年2月26日,省政府批准印发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明确提出了我省“十五”期间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

2、第五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

      2002年4月9日,省政府召开第五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李克强省长、张洪华副省长分别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深入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对我省“十五”期间的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是新世纪全面推进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标志着我省环境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3、机构建设

      2002年,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保护局均属政府序列的一级局,全省110个县(市)中有102个县(市)设立独立行使行政职能的环境保护局,部分乡镇设立了环境保护所,环保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得到加强。

4、环境法制与环境监理

      省政府发布《河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43号令)和《关于做好“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废止5个过时的环保政策性文件。

      围绕遏制污染反弹,全省组织多种形式的环保执法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439起,其中实施处罚3698起。

      全省发生环保行政复议案件8起,行政诉讼案件6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775起,行政调解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551起。

      各级环境监理机构出动18.24万人次对9365台(套)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口进行现场检查,各类设施平均正常运转率为92%。

      18个省辖市开通了12369环保热线,受理环保举报电话6816次、处理6285次,处理率92%。

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全省38个城市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省辖市及县级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排序如下。

      省辖市:郑州市、漯河市、洛阳市、南阳市、三门峡市、安阳市、新乡市、濮阳市、焦作市、许昌市、平顶山市、信阳市、济源市、开封市、驻马店市、商丘市、鹤壁市、周口市。

      县级市:新郑市、登封市、荥阳市、偃师市、巩义市、新密市、灵宝市、长葛市、辉县市、义马市、林州市、永城市、禹州市、沁阳市、舞钢市、项城市、孟州市、卫辉市、邓州市、汝州市。

6、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组织和筛选了创建环境优美小城镇试点单位28个。巩义市竹林镇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7、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省环保局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工商领域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意见》及《河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禁止建设项目名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省审批新改扩建项目3613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99.4%;建成投产项目1076个,“三同时”执行率95.0%。在全国率先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监理试点工作。

8、环境监测

      全省布设各类水质监测断面132个,入河排污口监测点位122个,地下水监测井位155个,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点72个(其中自动监测点38个),降尘监测点90个,硫酸盐化速率监测点98个,酸雨监测点25个,噪声监测点3463个。获取有效环境监测数据约20万个,编制各类环境质量报告270份。

      16个省辖市建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初步形成省辖市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全省建成地表水自动监测站5个。

      省政府投资400万元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配置的水质和空气移动监测系统已完成安装调试。

9、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开展“中原环保世纪行”等新闻宣传活动,省级新闻单位编发新闻稿件3200余篇(条),内参20多期。18个省辖市均开展了“世纪行”活动,编发新闻稿件7600余篇(条)。

      开展“环境警示教育活动”,举办环保形势专题报告会和重污染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

      全省被新命名国家级“绿色学校”5所,省级“绿色学校” 61所。全省有各级、各类“绿色学校”301所。

      3名环保志愿者获得2002年度“地球奖”。

10、建议提案与来信来访

      各级环保部门办理人大代表环保建议272件、政协委员环保提案392件,办结率100%;受理群众来信6596件,处理率97.9%;接待群众来访2597批、6088人次,处理率96.3%。

11、环境污染事故

      全省发生环境污染事故21起,其中水污染9次、大气污染12次,直接经济损失213.6万元,事故赔款总额18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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